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编制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说明》(以下简称“《规划环境影响说明》”),并于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23日在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gm.gov.cn)开展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众意见征求,征求期内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未收到公众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说明》(公众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及建议。
特此公示。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