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等文件要求,加强“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传导协同,指导耿马自治县中心城区的开发建设,统筹安排中心城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为中心城区开发建设提供法定依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规划(草案)》。
二、主要依据
本《规划(草案)》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2〕602号)等文件要求,根据《云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等相关技术规范进行编制。
三、规划主要内容
本次编制范围分为耿马县城片区、孟定新城片区、孟定农场片区、华侨管理区四个片区编制,各片区的《规划(草案)》从规划总则、目标定位与规模控制、用地布局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等方面进行阐述。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