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好我县第17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不断增强全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根据《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市“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5月12日防灾减灾日进行灾情警报试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地点
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09:00-09:03,在耿马县城范围鸣放。
二、警报信号
灾情警报:鸣15秒,停15秒,反复六遍为一个周期,用时180秒。
三、注意事项
(一)警报鸣放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平稳心态,保持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二)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提前安排治安保卫和应急准备,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任何人不得借鸣放灾情警报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