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制止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及参加“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挥霍浪费等行为,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现就严禁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 “谢师宴”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以“升学宴”“谢师宴”等名义违规操办宴请,借机敛财;
二、严禁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操办“升学宴” “谢师宴”及其他宴请活动;
三、严禁用公款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应由本人支付的子女学习及其他费用;
四、严禁有其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县纪委县监委将在全县范围内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及其他类似活动借机敛财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追究单位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举报微信:清风耿马(qfgm510);
举报电话:12388
0883—6123222(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883—6121360(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0883—6127564(县纪委县监委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来信来访举报: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县纪委县监委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特此公告
中共耿马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耿马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