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与参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措施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体现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立法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果》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成果,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00
地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大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情况
(一)听证主持人(1人)
彭江龙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1人)
朱新艳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2人)
李玉荣 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四级调研员
田 源 县司法局副局长
(四)听证记录人(2人)
李元仙 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和行政审批股干部
李亚文 昆明麦普空间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五)听证代表(44人)
1.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人)
杨红梅 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杨春文 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
2.相关部门代表(42人)
陈宝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请假)
张晨曦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 涛 孟定镇副镇长
贺岩底 孟定镇下城社区总支书、居委会主任
寨 银 孟定镇城关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请假)
俸玉强 耿马镇副镇长
南利江 耿马镇甘东社区支书、主任
刀 明 耿马镇芒蚌社区支书、主任
陆 迁 勐撒镇副镇长
李正荣 勐撒镇丙令村民委员会村支书
陶树岗 勐永镇副镇长
杨玉荣 勐永镇勐永社区支书
侯春晓 贺派乡副乡长
刀志明 贺派乡芒抗社区书记、主任
罗启振 四排山乡副乡长
孟三荣 四排山乡石佛洞村支书、主任
吴远鹏 芒洪乡副乡长
周廷连 芒洪乡马厂村民委员会村支书
查凤君 大兴乡副乡长
黄永泉 大兴乡大兴村民委员会驻村工作队队长
字成春 勐简乡副乡长
金 标 勐简乡勐简村民委员会
周永明 孟定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管委会副主任
熊光灿 孟定农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 雨 勐撒农场社区管委会副主任
宋健军 勐撒农场茶叶公司经理
李 兵 华侨管理区工会主席、二级主任科员
李永蓬 华侨管理区华侨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罗新俊 县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请假)
曹丽红 县财政局副局长(请假)
王永发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叶海舰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赵 云 县统计局副局长
段廷昌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请假)
田应承 县搬迁安置办副主任
俸志宇 绿色食品工业园区工作人员
段宝云 耿马灌区工程管理局副局长
张艾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主任科员
甄海春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四级主任科员
李永宁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级工程师
张贵林 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站长
施晓波 云南通恒律师事务所
(六)旁听人员(4人)
李春富 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和行政审批股
罗荣萍 昆明麦普空间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满雪容 昆明麦普空间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杨永芳 昆明麦普空间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四、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2023年8月1日,听证机关在http://www.yngm.gov.cn上公布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拟听证时间、听证地点等相关内容。
2023年9月8日,在http://www.yngm.gov.cn上公布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具体的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项。
(二)听证会召开情况
2023年9月25日,下午15:00,听证会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大会议室举行。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主持人1人,决策发言人1人,听证监察人2人,记录人2人,听证代表44人(请假5人),旁听人4人,应到听证人数54人,实到会49人,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村组工作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个人代表、专业技术部门和相关单位等部门代表。
五、听证代表主要意见及听证意见的处理情况
听证会前,每位听证代表都作了认真充分的准备,听证会上分别就听证事项陈述了意见建议,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提出了建议,意见建议由决策发言人进行现场评议并答复,听证意见建议处理情况如下:
(一)查凤君—大兴乡副乡长
《更新调整工作报告》中,表4-1编号III大兴乡:大兴村、龚家寨村重复,表4-2也一样。
答复:采纳该意见建议,对文本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二)张贵林—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站长
1.孟定农场社区管委会、勐撒农场社区管委会以所辖社区定价,勐撒农场分场社区、洛凌社区分别定价。
答复:该条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经补充调查,县民政部门回复农场所辖社区行政区界线未细化,根据技术方案要求,界限不明显无法细化,故无法进行分别定价,今后根据实际情况逐渐调整。
2.勐撒镇班必村和箐门口村与周边的定价一致。
答复:该条意见建议采纳,已对班必村和箐门口村区片进行调整。
3.勐简乡班望村建议纳入一类。
答复:该条意见建议采纳,已对班望村区片进行调整。
(三)杨春文—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
1.把勐永镇河底岗社区划进去,并作为I区片。
答复:该条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经补充调查,县民政部门回复河底岗社区行政区界线未细化,根据技术方案要求,界限不明显无法细化,无法将河底岗社区单独纳入I区片,今后根据实际情况逐渐调整。
2.所有涉及村委会改社区居委会的均改过来。
答复:该条意见建议采纳,已进行修改完善。
3.相邻行政区域分属不同区划问题要统筹考虑,确保相邻地块的补偿标准相对一致,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比如耿马镇菜籽地村与勐撒班必村。
答复:该条意见建议采纳,已根据意见建议将勐撒镇班必村划入I区片,确保相邻地块的补偿标准相对一致。
4.孟定和勐撒农场社区居委会土地差异较大,建议按社区行政区域进行区划确定,不宜一概而论。
答复:该条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经补充调查,县民政部门回复农场所辖社区行政区界线未细化,根据技术方案要求,界限不明显无法按社区行政区域进行区划,今后根据实际情况逐渐调整。
(四)吴远鹏—芒洪乡副乡长
1.针对芒洪乡新联村区片划定为III类,但实际土地等相对芒洪村相同,建议把新联村区域划为II类,新联村国有林不变(以III类为主);
答复:该条意见建议不予采纳,根据调查新联村距离县城较远,区位条件一般,交通条件一般,为最大程度统筹兼顾,保障征地政策平稳延续,本次区片级别暂不做调整,今后根据实际情况逐渐调整区片范围。
2.科且村与耿马镇坝卡老寨相接壤,存在交叉地,但耿马镇全域为I类地价,科且村为II类地价,建议综合平衡,避免出现“一地两价”。
答复:该条意见建议不予采纳。根据调查科且村距离县城较远,区位条件一般,交通条件一般,针对存在交叉地问题按所在区片进行补偿,本次区片级别暂不做调整,今后根据实际情况逐渐调整区片范围。
(五)李兵—华侨管理区工会主席、二级主任科员
《工作报告》中语言文字使用不够精准,如第一页两处标点符号,第六页第二部分“成立领导..”段落逻辑混乱、第八页“工作依据”段落标点符号、第十页“省级统筹平衡”段落标点符号、“省级审查汇总”段落整体时间表述。
答复:采纳该意见建议,已对文本内容、措辞等细节方面进一步整理和完善。
(六)陶树岗—勐永镇副镇长
1.勐永村委会改为勐永社区。
答复:采纳该意见建议,已进行修改完善。
2.建议按坝区和山区进行划分,把勐永镇河底岗坝区和新和坝区、勐永社区纳入一类地。
答复:该条意见建议不予采纳,因山区、坝区等不具备明显的界线标识,因此不能作为界线划分依据,未做调整。
(七)陆迁—勐撒镇副镇长
1.把芒茂村委会更正为芒茂社区。
答复:采纳该意见建议,已进行修改完善。
2.建议把箐门口村、班必村、芒枕村调整为I区片。
答复:该条意见建议采纳,已根据意见建议将门口村、班必村、芒枕村调整为I区片。
3.征收地价建议参照原高速公路征收标准“耿政发〔2016〕37号”文件标准执行。
答复:该条意见建议不予采纳,耿政发〔2016〕37号仅针对高速公路征地补偿项目,而区片价是针对县域内所有集体农用地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参照该文件标准执行不合理。
(八)刀志明—贺派乡芒抗社区书记、主任
地价更新调整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比耿政发〔2016〕37号文件低。
答复:该条意见建议不予采纳,本次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较上一轮涨幅为19.88%,符合“技术指南”原则上涨幅不超20%的要求,为了最大程度统筹兼顾,保障征地政策平稳延续,不宜断崖式提升征地价格,今后将逐渐调小差距。
(九)侯春晓—贺派乡副乡长
1.建议根据当前地价对综合地价再进行更新。
答复:采纳该意见建议,已进行修改完善。
2.更正芒抗村委会为芒抗社区。
答复:采纳该意见建议,已进行修改完善。
3.建议将水平村委会、落阳村委会、贺派与落阳争议地纳入I类区。
答复:该条意见建议采纳,已根据意见建议将水平村委会、落阳村委会、贺派与落阳争议地调整为I区片。
(十)罗启振—四排山乡副乡长
建议将梁子寨村II区调整为I区。
答复:该条意见建议采纳,已根据意见建议将子寨村调整为I区片。
(十一)刀明—耿马镇芒蚌社区支书、主任
建议按以前标准:水田68000元/亩征收,旱地:52000元/亩征收。
答复:该条意见建议不予采纳,本次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是在上一轮2020年11月9日公布实施区片综合地价基础上进行更新调整,I区片40500元/亩,II区片28500元/亩,III区片19100元/亩,本次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较上一轮涨幅为19.88%,符合“技术指南”原则上涨幅不超20%的要求,为了最大程度统筹兼顾,保障征地政策平稳延续,不宜断崖式提升征地价格,今后将逐渐调小差距。
(十二)俸玉强—耿马镇副镇长
1.按以前标准:水田68000元/亩征收,旱地:52000元/亩征收。
答复:该条意见建议不予采纳,“按以前标准:水田68000元/亩征收,旱地:52000元/亩征收”为2016年制定的高速路补偿标准,而本次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是在上一轮2020年11月9日公布实施的区片综合地价基础上进行更新调整,I区片40500元/亩,II区片28500元/亩,III区片19100元/亩,本次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较上一轮涨幅为19.88%,符合“技术指南”原则上涨幅不超20%的要求,为了最大程度统筹兼顾,保障征地政策平稳延续,不宜断崖式提升征地价格,今后将逐渐调小差距。
2.地上附着物按当地实际价格给予补偿。
答复: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以及采用除货币以外其他方式对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进行安置的费用。
(十三)南利江—耿马镇甘东社区支书、主任
1.建议按37号文件标准执行:水田68000元/亩征收,旱地52000元/亩征收。
答复:该条意见建议不予采纳,“按以前标准:水田68000元/亩征收,旱地:52000元/亩征收”为2016年制定的高速路补偿标准,而本次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是在上一轮2020年11月9日公布实施的区片综合地价基础上进行更新调整,I区片40500元/亩,II区片28500元/亩,III区片19100元/亩,本次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较上一轮涨幅为19.88%,符合“技术指南”原则上涨幅不超20%的要求,为了最大程度统筹兼顾,保障征地政策平稳延续,不宜断崖式提升征地价格,今后将逐渐调小差距。
2.地上附着物按当地实际价格给予补偿。
答复: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以及采用除货币以外其他方式对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进行安置的费用。
(十四)李永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级工程师
建议根据全县的经济发展、整体综合地价再往上调、局部调整根据37号文10%,突破上限20%。
答复:该条意见建议部分采纳,“整体综合地价再往上调”的意见采纳,I区片由39000元/亩调整为40500元/亩,II区片由27000元/亩调整为28500元/亩,III区片由19000元/亩调整为19100元/亩,“局部调整根据37号文10%,突破上限20%”的意见未采纳,本次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是在上一轮2020年11月9日公布实施的区片综合地价基础上进行更新调整,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较上一轮涨幅为19.88%,符合“技术指南”原则上涨幅不超20%的要求,为了最大程度统筹兼顾,保障征地政策平稳延续,不宜断崖式提升征地价格,今后将逐渐调小差距。
(十五)俸志宇—绿色食品工业园区工作人员
请县直部门酌情考虑综合地价更新调整会导致的新旧标准的衔接及征地补偿实施问题。
答复:本次更新调整对县域内不同区片之间的区片价进行综合平衡,对所辖县相邻县区的价格水平接边平衡,并且整体涨幅不超20%,做到平稳过渡,充分考虑了新旧标准的衔接及征地补偿实施问题。
(十六)杨红梅—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1.在区片调整方面,建议视农用地土地现状产值进行划分,不应以行政村(社区)划定为主。
答复:该条意见建议不予采纳,本次更新调整采用了多因素综合评价法进行区片的调整,划分因素有土地资源条件、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4个因素,垦殖指数、耕地自然等、土地年产值等8个因子,充分考虑了土地资源条件、区位条件、土地产值等。
2.建议参考周边县区,按可控范围内的最高标准进行测算界定。
答复:该条意见建议采纳,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幅度由听证前的11.64%调整为19.88%,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较上一轮涨幅为19.88%,符合“技术指南”原则上涨幅不超20%的要求。
(十七)刘涛—孟定镇副镇长
综合地价建议能否按最高上限调整。
答复:该条意见建议采纳,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幅度由听证前的11.64%调整为19.88%,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较上一轮涨幅为19.88%,符合“技术指南”原则上涨幅不超20%的要求。
(十八)贺岩底—孟定镇下城社区总支书、居委会主任
孟定镇从2011年开始征收农用地,当时就是水田68000元/亩,旱地是52000元/亩,相隔12年了,现在如果调低老百姓可能难做工作,建议调高。
答复:该条意见建议不予采纳,根据调查“水田68000元/亩,旱地52000元/亩”为2016年制定的高速路补偿标准,而本次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是在上一轮2020年11月9日公布实施的区片综合地价基础上进行更新调整,I区片40500元/亩,II区片28500元/亩,III区片19100元/亩,本次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较上一轮涨幅为19.88%,符合“技术指南”原则上涨幅不超20%的要求,为了最大程度统筹兼顾,保障征地政策平稳延续,不宜断崖式提升征地价格,今后将逐渐调小差距。
(十九)字成春—勐简乡副乡长
建议将勐简乡班望村田坝划为Ⅰ区片,其他部分不变。
答复:该条意见建议采纳,已对班望村区片进行调整。
六、听证结果
经听证监察人现场监察,此次听证会严格按照听证程序进行,材料准备充分,操作规范,现场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监察人给予了肯定意见。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