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有关问题
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的公示(一)
耿马自治县涉及的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地区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部分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超标。”问题,经调查核实,耿马自治县水质断面达标,不存在水质超标的情况。
一、问题基本情况
问题描述:部分地区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部分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超标。督察报告指出:2020年—2022年11月,临沧市断面优良率分别为93.8%、95.5%、95.5%。2020年以来,南汀河博尚水库国控断面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指标出现不同程度超标,有5个月水质为劣Ⅴ类;凤庆河平村省控断面有2个月水质为劣Ⅴ类、1个月为Ⅴ类、14个月为Ⅳ类,2022年1-10月水质总体评价为Ⅴ类;南汀河大文省控断面有1个月水质为劣Ⅴ类、4个月为Ⅴ类、12个月为Ⅳ类,2020、2021年水质Ⅳ类,要实现国家和省级拟定的“十四五”临沧市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责任单位:县河长办、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1:县水务局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指导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深化河湖“清四乱”行动。
整改措施2:督促全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充分研判流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编制和完善水质提升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任务清单,加快相关治理项目实施。加强污水、垃圾、畜禽养殖、高速公路施工及河道采砂等污染整治与日常监管工作,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整改情况:经调查核实,我县共涉及1个国控断面、1个省控监测断面,2020年以来,根据经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临沧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提供监测成果,我县孟定大桥国控、那缅省控监测断面水质优良(均达到Ⅲ类以上)比例为100%,水质断面达标,不存在水质超标的情况。
三、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经现场核查及查看台账资料,截至目前,耿马自治县无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地区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部分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超标。”问题。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有关问题
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的公示(二)
耿马自治县涉及的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严峻。”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达到验收标准。2023年9月12 日,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等3家县级部门开展了县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问题描述: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严峻。督察报告指出:临沧市规模化养殖比率不高,70%以上为畜禽散养,畜禽散养户粪污收集处理设施设备不完善或尚未建设,随机检查发现博尚水库下永和组等地区粪便随地堆放、污水随意排放现象依然存在。畜禽养殖场普遍存在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排现象或者简易处理后排入外环境现象,临沧华洋畜禽养殖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废水未进行处理直排外环境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需进一步提高。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县水务局。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1:以水库、河流、饮用水水源地生态敏感区域及公路沿线、养殖密集区域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畜禽粪污直排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督促限期整改。
整改情况:以水库、河流、饮用水水源地生态敏感区域及公路沿线、养殖密集区域为重点,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耿政办发〔2017〕217号)《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要求>的通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耿政办发〔2020〕4号)《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耿政办发〔2018〕126号)《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耿政办发〔2018〕86号)《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 2023 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耿农发〔2023〕6 号)等文件,进一步强化责任、措施的落实。同时,积极开展排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2023年我县针对主城区及周边养殖污染问题开展排查,出动排查人员6人次。通过排查,我县主城区无养殖场(户),排查周边4个村及华侨管理区养殖场(户)1413户(其中:甘东社区117户、团结村513户、新城村276户、芒蚌村194户、华侨管理区313户),排查未发现养殖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2:明确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要求和责任,指导散养户科学收集并合理利用畜禽粪污,尤其要强化养殖户畜禽粪污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干粪堆放场、污水沉淀池等的地面和四周硬化、架设防雨顶棚、建设雨污分流管道,做到防雨、防渗、防溢。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工作,2022年指导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69户,2023年1月-8月指导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47户。二是积极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培训。我县自2018年开始,每年均举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2020、2022年因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我县未能开展技术培训会议)。2023年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培训1期122人次,开展畜牧业安全生产业务培训1期122人次,开展勐撒镇、勐永镇能繁母猪保险暨畜牧业安全生产业务培训2期24人次,开展勐撒镇户肯村牛羊养殖培训1期83人次,指导养殖场(户)进行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3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份。
整改措施3:因地制宜采取就近就地还田、生产有机肥和沼气利用等方式,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2023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78%以上。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措施落实工作。一是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场抽查工作。2022年2月15日至2月21日抽调3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场调查工作,通过调查,全县2021年饲养畜禽约产粪污153.83万吨、综合利用132.32万吨,综合利用率86%,其中:生猪产生粪污47.91万吨、利用33.98万吨、利用率70.84%;肉牛产生粪污97.66万吨、利用93.13万吨、利用率95.36%;山羊产生粪污1.39万吨、利用1.34万吨、利用率97.03%;家禽产生粪污6.87万吨、利用3.87万吨、利用率56.33%。2023耿马县农业农村局于1月11日至1月13日抽调3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场调查工作。按照文件要求,专项工作组抽查了24家养殖场(户)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场调查,规模养殖场5个,规模以下的养殖户19户。抽查的规模养殖场对畜禽养殖粪污收集设施重视程度高,对粪污收集设施进行了硬化,堆粪场建有顶棚,液体粪污收集池的储存量达到设计饲养规模的存储期,畜禽养殖粪污的利用率达到98.31%以上。抽查的19户规模以下养殖户平均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为89.95%。二是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逐年提升。我县2020年全县产生畜禽废弃物93.05万吨,综合利用79.65万吨,综合利用率85.6%。2021年全县产生粪污164.7万吨、综合利用141.6万吨,综合利用率86%。2022年全县产生粪污170.86万吨、综合利用146.94万吨,综合利用率86%。2023年上半年预计全县畜禽约产生粪污142.8万吨、综合利用123.24万吨,综合利用率86.3%。
整改措施4: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等项目支持,切实提升养殖场(户)粪污收集、贮存、运送等处理设施的建设。
整改情况: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等项目支持,我县2021年申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1个,尚未获得项目支持,我县将继续完善申报条件并积极申报项目。
三、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经现场核查及查看台账资料,截至目前,“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严峻。”问题,已按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全面完成整改,通过县级验收,并建立“一案一档”台账资料,符合申请市级验收条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有关问题
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的公示(三)
耿马自治县涉及的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存在不足。”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达到验收标准。2023年9月12 日,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等5家县级部门开展了县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问题描述: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存在不足。(问题描述:临沧市虽然制定了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有关管理规定,但尚未建成较为完备的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全市仅烤烟产业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农膜回收处理机制,其他产业用膜回收机制还不健全,特别是量大面广的甘蔗地膜和蔬菜地膜回收率不高,以及存在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同处理现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1:建立部门联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加快推进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强化多部门全程监管,严格农膜市场准入,全面推广标准地膜,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的农田地膜,加大可降解膜推广应用。
整改情况:1、制定方案。制定《耿马自治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方案》《耿马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方案》,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以农药经营企业为依托合理布局回收站点,引导农药使用者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2、加强宣传。一是结合农业技术推广,积极宣传引导农民使用合格农用薄膜,引导农民回收农用废弃地膜,推广一膜两茬无筋豆-玉米、烤烟-玉米等轮作模式。向农膜经销商宣传《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标准,杜绝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二是对城镇规划区及周边可能造成农业面源污染的农药废弃物和农膜开展排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宣传,增强农药和农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的社会责任,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参与防治白色污染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期间出动车辆3次,人员15人次,对在农田种植使用农膜的农户,销售农膜的农资店发放《地膜的使用和回收》、《地膜残留污染危害》等宣传材料50余份。组织科学使用农膜培训1场次,培训人数87人次。三是对南碧河(那缅断)(勐省断)、芒片河、南木开河认真开展Ⅱ类降为劣Ⅴ类水质进行摸排核查,出动车辆1次,人员4人,在开展排查中,河道旁种植的作物有甘蔗、玉米、水稻、蔬菜等,耕地上未发现有农药包装废弃物残留。
整改措施2:探索建立回收利用机制。以实施地膜回收利用项目为抓手,以烟草、蔗糖、蔬菜生产企业为重点,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鼓励支持农用废弃地膜加工企业在重点乡镇建立回收网点,探索建立地膜“生产企业--地膜销售企业--地膜使用者”三级回收处理机制。
整改情况:1、建立回收网点。耿马县目前有4个烤烟地膜回收网点(耿贺烟站、四排山烟站、勐撒烟站、芒洪烟站),地膜由合作社回收后再由供应商负责回收,回收网点已按要求建立台账。2、建立回收机制。临沧中翅垃圾处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专门对大棚膜、地膜、滴管等回收加工、销售的一家企业,地址位于孟定农场管委会云阳社区四分场三队。孟定镇周边使用的农膜大多都由改企业回收,回收的农膜企业自己加工成塑料颗粒后卖给加工厂,又生产成滴灌带、黑胶管,循环利用,这样提升了全县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由于该企业回收的棚膜、地膜太零碎,有时一天有几十上百人来卖收回的农膜,记帐工作量大,人手不足,目前该企业未建立农膜回收台账。
整改措施3:积极开展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探索农资经销点回收、专业公司有偿回收、政府公益性回收等模式,逐步建立“属地主责、部门监管”和“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的工作机制。
整改情况: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以农药经营企业为依托合理布局回收站点,引导农药使用者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在全县所有农药经营门店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全县共设立291个。经统计:2022年普通农膜覆盖面积30.2310万亩,农膜使用量2267吨,农膜回收1975吨,回收率87.1%;其中:耿马县烟草公司回收烤烟废旧地膜回157.5吨,由生产商收回再利用,其他作物如甘蔗、玉米、蔬菜等废旧农膜动员群众收集交到乡镇垃圾处理场进行热解处理或废品回收公司回收。2023年上半年主要作物地膜使用量:2180.25 吨;回收量:967.01吨;棚膜使用量3735 吨(可使用几年),回收量466.88吨。
整改措施4:积极争取项目支持。积极争取农膜回收利用试点项目、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支持,为农膜回收利用及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争取项目资金。力争2023年底全县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5%以上。
整改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要求,制定耿马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方案》,计划实施面积5万亩,总投资150万元,补贴0.015mm厚膜使用推广及回收体系建设,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区内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已批复耿马县农业农村局上报的《关于请求审批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目前已提交《耿马自治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到县人民政府申请资金,待县政府批复,资金到位后实施该项目。
三、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经现场核查及查看台账资料,截至目前,“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存在不足。”问题,已按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全面完成整改,通过县级验收,并建立“一案一档”台账资料,符合申请市级验收条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有关问题
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的公示(四)
耿马自治县涉及的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秸秆露天焚烧管控不力。”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达到验收标准。2023年9月12 日,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等5家县级部门开展了县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问题描述:秸秆露天焚烧管控不力。督察报告指出:受农作物秸秆收集储运难度大成本高、农业机械化利用率低、群众环保意识观念淡薄等因素影响,临沧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不高,秸秆焚烧点多面广、屡禁不绝,地方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制度机制不健全,宣传引导力度还不够大,督察时发现永德县省道313振清线沿路、大雪山乡振清线南汀河沿线、亚练乡羊勐线、德党镇境内,镇康县凤尾镇、勐堆乡境内、耿马县户肯村、南袜河一级水电站附近等各种火点30余处。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1: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限烧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9号)要求,合理划定秸秆露天禁烧、限烧区域,明确重点管控时段;着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逐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实现从源头上减少和控制秸秆露天焚烧。2022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29%。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方案。2022年全县农作物秸秆可收集资源量240157.1吨,秸秆资源综合利用量216834.83吨,其中:作肥料利用41841.29 吨,作饲料利用174963.54 吨、作基料利用 30 吨,秸秆综合利用率90.29%。
整改措施2:强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让群众自觉抵制焚烧秸秆行为。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层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属地管理体系。
整改情况:通过建立网格化属地管理体系。一是实行24小时值守,认真做好举报接报和处理登记;二是在巡查值班期间安排人员进行夜间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乡镇进行整改和处理。
整改措施3:构建县(区)负总责、乡包村、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格局,禁烧区应实行强制性禁烧政策和管理措施,限烧区在符合环境、气象等条件下实行分区域分时段露天焚烧,防止大面积集中焚烧带来区域大气污染。
整改情况:根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及综合利用工作轮流值班巡查的通知》,于1月23日-29日、2月27日-3月5日、4月3日-4月9日、5月8日-5月14日共出动执法车辆27辆次,执法人员81人次,对四排山乡、贺派乡、耿马镇、华侨管理区等乡(镇)种蔗区域进行巡查。
三、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经现场核查及查看台账资料,截至目前,“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存在不足。”问题,已按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全面完成整改,通过县级验收,并建立“一案一档”台账资料,符合申请市级验收条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有关问题
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的公示(五)
耿马自治县涉及的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危险废物监管不到位。耿马县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仍未实现全覆盖。”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达到验收标准。2023年10月10日,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卫生健康局等3家县级部门开展了县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问题描述:“危险废物监管不到位。耿马县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仍未实现全覆盖。”问题。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1: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督促耿马县各医疗卫生机构配套建设医疗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医疗污水处置实现全覆盖。
整改情况:按照《临沧市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专项工作方案(2021—2025年)》(临环发〔2021〕123号)要求,组织各医疗机构全面完成自查,形成问题整治清单,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实行验收销号。2022年底全县医疗机构已实现污水处置全覆盖。
整改措施2:县发展改革局督促加快推进医疗污水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绩效。
整改情况:我县向上级争取的医疗污水处置设施建设中央专项资金,尚未获得支撑。
整改措施3:县卫生健康局加强县域内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产生、处置日常监督管理。
整改情况:耿马县卫生监督执法局定期不定期对各医疗机构进行抽查,重点加强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产生、处置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每年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同时各医疗机构成立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组,制定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处置流程,完善相关台账。
三、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经现场核查及查看台账资料,截至目前,“危险废物监管不到位。耿马县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仍未实现全覆盖。”问题,已按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全面完成整改,通过县级验收,并建立“一案一档”台账资料,符合申请市级验收条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