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涉及的省级“两污”专项督察交办“耿马县勐撒镇垃圾焚烧点处理能力不足,生活垃圾难以得到有效处理。”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达到验收标准。2023年12月5日,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了县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问题描述:“两污”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问题描述:一是运维管理资金保障不到位。受地方财政困难等影响,存在城市污水管网设施更新维护资金投入不足、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资金拨付不及时、城区环卫保洁和垃圾填埋场维护资金保障不到位、乡镇污水和垃圾管护资金投入不足等现象,影响了城镇“两污”设施的有效运营管理。二是责任压实不到位。部分乡镇“两污”设施建成后,存在移交难、运营管理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出现“县级统筹不到位、乡镇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影响了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成效。同时乡镇“两污”设施管理缺乏专业管护人员,存在管护不到位等问题。三是乡镇“两污”处理设施重建设轻管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厂区建设,轻管网建设,建而不用现象突出,环境效益严重发挥不足。如云县幸福镇污水处理设施“形同虚设”,运行不正常。云县幸福镇、耿马县勐撒镇垃圾焚烧点处理能力不足,生活垃圾难以得到有效处理。凤庆县小湾镇、腰街乡,沧源县糯良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雨污混流现象明显。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勐撒镇垃圾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后续要大力巡查检查力度,加强设施运营管理。
整改情况:勐撒镇垃圾焚烧处理不足部分,由勐撒镇人民政府委托耿马县玉城公司负责清运至耿马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现勐撒镇生活垃圾已得到有效处理。
三、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经现场核查及查看台账资料,截至目前,“耿马县勐撒镇垃圾焚烧点处理能力不足,生活垃圾难以得到有效处理。”问题,已按《临沧市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城镇“两污”治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全面完成整改并通过县级验收,同时建立“一案一档”台账资料,符合申请市级验收条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