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承办上级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耿马自治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县委转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的会议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三)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孟定、勐撒农场管理委员会,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和县直部门、单位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孟定、勐撒农场管理委员会,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和县直部门、单位对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指导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
(七)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八)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有关民主人士对县人民政府所提意见的办理工作。
(九)承办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县政协对县人民政府工作的审议意见、协商意见的落实和反馈工作。
(十)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孟定、勐撒农场管理委员会,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和县直部门、单位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
(十一)负责指导监督、协调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县政务信息报送、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审核、把关、备案等工作。
(十三)负责法律顾问准入、退出和考核以及工作制度建设;组织、协调、联系、服务县委、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对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文件、材料和有关涉法事务等提供法律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打击走私综合协调工作。
(十五)协助配合县司法局做好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方面的有关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编制管理,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云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
(十八)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县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11个机构:综合调研一室、综合调研二室、综合调研三、四室(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室(总值班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财务室、后勤室、督查议案室、法律顾问和规范性文件室、信访室。
三、办公地址
耿马县耿马镇震新路1号;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领导班子
耿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张正宇
耿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莹静、李志平、张智良、字文萍
督察专员:穆志平、孙剑敏、金国强
六、主要负责人简历
张正宇,男,傣族,中共党员,1982年3月出生,1999年12月参加工作,2006年7月入党。现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领导并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服务县政府领导班子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83-6129975;传真号码:0883-6129983
邮政编码:677500;
邮箱地址:gmxzfbzhs01@163.com(因工作需要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