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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县财政局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来源:财政局 作者: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7:36 点击率:

一、财政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二)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乡(镇)财政关系。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预决算公开工作;组织实施和考核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承担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管理职责。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拟订涉及财政改革政策措施;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负责研究拟订非税收入具体实施办法,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职责。承担全县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政府采购程序合法性。

(六)负责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向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债务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指导和监督全县各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七)负责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向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债务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指导和监督全县各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八)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全县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九)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年度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二)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县人民政府开展财政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贷(赠)款。负责贯彻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承担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职责,负责地方金融企业经营绩效评价、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负责人薪酬清算审核工作。

(十三)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金融相关工作,协调全县地方金融监管、金融发展、金融改革开放等事项。按职责和要求做好辖区内“7+4”类等地方金融组织及相关活动监管,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风险处置有关工作;组织拟写耿马自治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开展全县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监测分析,负责牵头开展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社会政策的协调落实;配合或会同中央、省和市级金融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协调组织金融风险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和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党建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规范会计行为。

(十五)承担县国资委日常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指导和推动县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负责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奖惩,建立符合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激励约束制度。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负责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措施,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15个股室: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综合与研究股(县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法制税政与政府采购管理股(行政审批股)、预算股、债务管理股(资产管理股)、国库股、经济建设与对外合作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化股、社会保障股、资源环境股、农业农村股、财政监督评价与会计管理股、地方金融管理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股、国有企业财务监管股)。

三、办公地址

耿马县耿马镇震新路21号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领导班子

局长:常黎斌

副局长:何群辉、谢国强、曹丽红、雷红莉

六、主要负责人简历

常黎斌,男,汉族,出生于1978年11月,参加工作时间1998年9月,入党时间2002年10月。现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局长、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主持县财政局和县国资委全面工作。负责县财政局、县国资委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83-6122020;

传真号码:0883-6122020;

邮政编码:677500

邮箱地址:gmxc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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