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等。
(三)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
(四)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
(五)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等。
(六)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八)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九)指导乡(镇)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 、民族经济发展股 、宗教股;下属1个股所及事业单位:耿马民族博物馆。
三、办公地址
耿马自治县委大院外事办办公楼二楼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领导班子
局长:李庆明
副局长:金正兰、甄太康
六、主要负责人简历
李庆明,男,彝族,1982年12月17生,2005年12月参加工作,2005年6月5日入党。
现任耿马自治县民族宗教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主要负责:主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83-6121220;
传真号码:0883-6121220;
邮政编码:677500;
邮箱地址:gmxmzj@126.com(因工作需要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