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承担城乡建设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防范化解房 地产市场风险的责任。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 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拟订住 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建设的责任。贯 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并指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 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 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规范全县房地产市 场秩序。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 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 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
(四)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五)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指导、监督和规范市场建筑活动;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 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贯彻工程建设、建筑业、 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 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 设施建设与管理、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城市建成区防洪排涝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
(七)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 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小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工作;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的监督管理。
(九)承担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责任。 拟订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 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分级管理 权限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及备案管理工作。
(十)承担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建 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 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开展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6个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城市建设和应急指挥通信股(县抗震防震办公室)、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4个事业单位:房产管理所、工程质量监督站、乡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容环境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三、办公地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耿马镇震新路19号)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领导班子
耿马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 长 李少军
耿马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霞
耿马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云天
耿马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宏园
六、主要负责人简历
李少军,男,汉族,中共党员,1977年11月出生,1998年9月参加工作,200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83—6121528;传真号码:0883—6121528。
邮政编码:677500;
邮箱地址:gmxjsj@163.com(因工作需要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