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是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承担监督检查的责任。指导和监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抓好最低生活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健全和完善县级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贯彻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强化其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县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村(居)委会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乡镇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六)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的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儿童收送养业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及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
(七)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制度、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耿马自治县行政区划图。
四、内设机构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设内设机构4个,下属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
4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股。
5个事业单位:县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县殡仪馆、县社会福利院(县中心敬老院)、县救助管理站(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五、办公地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耿马镇公园42号)
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领导班子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志春;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志强;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永明;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永龙。
八、主要负责人简历
杨志春,男,彝族,中共党员,1975年10月生,1996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耿马自治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883-6121125;
邮箱地址:genmamzj@163.com(因工作需要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