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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志春等二十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 作者:刘俊潇  时间:2020年01月15日 14:33 点击率: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孟定、勐撒农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杨志春等二十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耿委〔2019〕105号)要求,经2019年9月5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党组第四十六次会议研究同意:

杨志春 任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张良明 任孟定镇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

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孟定镇社会事务和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 勇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勐撒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云辉 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武耀强 任县公安局勐撒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

县公安局社区警务中队中队长职务;

岳天明 任县公安局四排山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

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庆孔 任县公安局勐简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

县公安局孟定派出所社区警务中队中队长职务;

董友俊杰 任县公安局镇北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叶海波 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

年),免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贺治文 任县公安局公安特警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石 磊 任县公安局芒洪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

县公安局芒洪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尹春云 任县公安局芒洪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吕德芬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孟定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南 楠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 波 任县司法局芒洪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钟晓荣 聘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解聘耿马(孟定)边境贸易加工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正敏 聘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湘伟 聘任孟定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孟定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 伟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忠贵 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苏文博 免去县公安局勐简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石凤清 免去县公安局公安特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 伟 免去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治安中队中队长职务;

周大泉 免去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刘 群 解聘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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