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耿马自治县民政局  作者:  时间:2025-01-1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发布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报告由耿马自治县民政局办公室根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对照2024年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任务,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进行任务分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和落实。及时公开本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状况,继续加大民政专项资金公开力度。二是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民生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依托县政府网站“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专栏及时公开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养老服务、福利慈善等政策执行情况。2024年公开信息54条,其中包括:社会救助信息21条,养老服务信息2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其他信息7条。积极推进民政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着力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县民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注重信息的质量。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合法合规、准确详实;按照“先审批、后发布”“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谁发布、谁负责”等原则,强化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提升公开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精准度。三是及时公开。针对不同的公开事项,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2024年,我局未印发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明确工作职责,由局办公室负责民政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常态化做好信息更新发布工作,及时公开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养老服务等政策执行情况,政府门户网站专栏正常运行,管理规范有序。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审核并报送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编纂的各类信息,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均公开,推进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耿马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严格专人负责制,确保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检查督促,严格控制信息准确性,按照信息类别、审核流程及要求进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08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数量还不够,较去年有所下降;二是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针对数量不够的问题,按照目标任务合理分配信息数量,明确专人定期督促通报,确保数量达标;二是加强信息更新和维护力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三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县民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关闭窗口
网站声明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