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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耿马自治县公安局  作者:  时间:2025-01-1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耿马自治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量,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和惠民利民举措,不断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公安自身建设,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县公安局依托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8条,其中通知公告3条、行政执法信息1条、重点信息领域公开17条、财政预决算4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专题2条;通过“耿马警事”微信公众号、“耿马警方”微博、“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耿马交警”抖音公众号警务新媒体上发布图文、漫画、短视频等新媒体信息1248篇,其中总阅读量达600余万次,各平台粉丝量稳步增长,推广的内容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县公安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发生针对县公安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对信息的审核发布和更新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按要求做好各类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二是加强平台信息维护更新。指定专人,加强对县政府网站专栏、“耿马警事”微信公众号、“耿马警方”微博、“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耿马交警”抖音公众号等平台网站的信息更新和维护。在县政府网站“治安管理”专栏及时公开各项公安机关便民利民举措,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利,及时更新和修改微信、微博、抖音公众号错敏词,避免出现长时间未更新情况。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警务工作动态,今年新增了车驾管业务办理、交通违法曝光、临时交通管控、交通安全提示等信息,部门预决算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坚决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四是明确专人负责。明确警力进行责任划分,定期开展信息更新工作。2024年,未发生部门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泄露个人隐私情况,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耿马自治县公安局现正常维护政务新媒体账号4个,分别为“耿马警事”微信公众号、“耿马警方”微博、“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耿马交警”抖音公众号。原有3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又于2024年2月8日,新增“耿马交警”抖音公众号1个,以“耿马交警”抖音号打造有温度、有影响、接地气的抖音平台,发布题材新颖、制作精良、寓教于乐的短视频152个、获赞197.4万个、关注量2.7万人,单个视频最高浏览量1200万余次。目前已开通1个微信公众号账号和1个抖音公众号账号。通过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信息,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提高了政策信息的传播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对部门内部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对信息公开滞后、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予以通报并及时督促整改,有力确保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6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4.00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优化,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实用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机制还不够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结合公众需求,提供更加丰富、实用的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分类整理,提高信息的检索效率。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耿马自治县公安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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