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0:37 点击率:

贺政发〔202312


各村(社区)、各办、中心、驻贺单位:

为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积极稳控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 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结合贺派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

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隐患就是事 故,事故就要处理”的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 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标本兼治、精准施策,全面 排查整治人、车、路、环境等安全管理因素,着力解决影响和制 约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确保实现道路交通事故 死亡人数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 路交通事故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农村客运安全隐患大排查。

1.排查农村客运户落实安全责任情况。一是排查辖区农村客运户数量及从事的业务范围、拥有运输车辆数量等情况。二是排 查驾驶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营运车辆安全性能检查和从业人员资格审查等情况。(牵头部门:贺派派出所、乡安监站;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各企业单位。)

2.排查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落实情况。一是排查公路运营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等道路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接入动态监控平台和在线情况。二是排查运用监控平台,对超速、疲劳、分心驾驶、超范围经营、不按包车协 议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牵头部门:贺派派出所、乡安监站;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各企业单位。)

3.排查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排查“两客一危一货”(大型公路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重型货车/挂车)以及“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等情况。(牵头部门: 贺派派出所、乡安监站;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各企业单位。)

(二)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

4.排查道路安全风险隐患。一是根据公安部《公路交通事故 多发点段及严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试行)》,排查近三年来 交通事故多发易发路段情况。二是排查普通农村公路中的急弯、陡披、临水、临崖、高落差、长下坡、桥梁、平面交叉口、穿村过乡等重点区域、部位,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严重缺失、损坏,或不符合标准规范,明显危及交通安全的重点隐患路段情况。(牵头部门:贺派派出所、乡安监站;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

(五)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

5.排查农村道路安全隐患。一是排查乡、村公路穿村过乡区域,交通险要路段、平交路口路段情况。二是排查设在农村重要干道沿线尤其是坡下、临水临崖或急转弯处等险要路段摆摊设点和路边农户商铺情况。(牵头部门:贺派派出所、乡安监站;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

6.排查农村交通出行隐患。一是排查农村地区的厂区、工地,果园茶园、养殖场、种植大户等劳务用工单位、企业、农户情况及从业人员交通方式情况。二是排查农村赶集日、民俗活动日、学生上放学、务农务工集中出行方式及非法营运车辆情况。 三是排查农村面包车非法营运及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载人情况。(牵头部门:贺派派出所、乡安监站;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实行清单管理挂图作战抓整治。

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工作思路抓实全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围绕工作任务明确的五方面十个排查重点,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结合问题隐患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形成问题整改清单,挂图作战,逐项整改落实,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整改难度大、一时难以完成的,要坚持边治边防的原则,及时采取临时预防措施做好警示提醒,确保万无一失。

(二)实行检查验收考核抓成效。

各村、各相关站所、企业要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按照企业单位自查、属地检查、部门核查的原则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验,并对各地各行业领域部署情况、工作开展推进情况和排查整治成效进行跟踪问效。

四、实施步骤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三个工作步骤组织开展。

(一)全面部署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全面安排部署,对照工作任务要求,组织开展排 查全面掌握安全隐患情况(动态更新完善),制定形成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3年4月21日至9月30日)。对

照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逐项推动落实,原则上问题隐

4月底前整治完成10%以上,5月底前整治完成30%以上,6月底整治完成50%以上,7月底前整治完成70%以上,8月底整治完成80%以上,9月底全部整治完毕。

(三)全面总结阶段(2023年10月至12月)。9月底前,乡级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报送总结;第四季度, 乡、村级全力做好“回头看”检查准备工作;11月至12月巩固提升,全面总结分析排查整治中碰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分别从乡、村层面研究制定隐患排查和治理常态化机制,从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一、总体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村两级、各有关中心(所)要从“两个至上”的高度,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督查督办,与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十百千”工程一体推进,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确保有计划、有组织,有力有序推进实施。

(二)强化系统治理。各村、各中心(所)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排查隐患、找准最大风险、有效化解风险。要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方法,更加突出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全面提高隐患排查手段措施和整改措施的精准性、科学性、系统性。

(三)强化协同联动。乡村两级要统筹协调好辖区派出所、自然资源、工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教育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联动机制,加强协作配合,互通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合力。 同时,乡级要充分发挥制度、资源优势,加强对行业部门、各村领域服务指导,明确问题隐患清单要素等,及时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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