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4年1月至6月,县水务局对10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了行政许可决定,现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83-6125921(因工作需要进行公示)
通讯地址:耿马县公园路74号耿马县水务局
邮 编:6775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