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核发的2020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以下2个河道采砂许可证予以依法注销,现公告如下:
1、耿马建源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勇,采砂许可证编号: D 5309262023-0001,有效期:2020年10月28至2023年10月27日,采砂许可期满。
2、耿马建源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勇,采砂许可证编号: D 5309262023-0002,有效期:2020年10月28至2023年10月27日,采砂许可期满。
特此公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