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临财农发〔2023〕46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808万元
资金级次:中央
资金类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92万元、支持小额信贷7万元、探索培训就业模式13万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42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40万元、欠发达国有农村巩固提升任务36万元
文件下达的专项资金名称:《临沧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监督电话: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12317
耿马自治县财政局 6121216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