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收入及安排使用情况
(一)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上级拨付我县一般边境转移支付资金12785万元,边境建设管理工作经费8万元,共计12793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我县2021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项目13个,涉及10个预算单位,其中:项目类6个资金2835.28万元,补助类7个资金9957.72万元。
1、项目类6个2835.28万元
(1)平安耿马建设项目工程资金,项目实施单位耿马自治县公安局,下达资金200万元,用于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建设。
(2)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房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贷款40000万元利息)项目资金,项目实施单位耿马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达资金1430万元,用于支付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贷款利息。
(3)勐撒农场管委会敬老院建设项目,下达资金110万元,用于养老院建设。
(4)2021年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下达资金250万元,用于孟定情人湖环湖道路、路灯、沉淀池、党群服务中心、公厕建设。
(5)城区路灯故障和损坏修复项目,下达资金100万元,用于孟定城区路灯安装、路灯基座加固等。
(6)“美丽县城”入城口改造项目,下达资金745.28万元,主要用于耿沧入城口景观及道路工程等建设内容。
2、补助类7个9957.72万元
(7)2021年边民补助及补发2018、2019边民补助,项目实施单位耿马自治县民政局,下达资金8238.2万元,为符合条件的边民发放生产生活补助资金。
(8)2021年界务员补助,项目实施单位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下达资金14.4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外事界务员发放生活补助。
(9)2021年护边员生活费补助,项目实施单位:耿马边防管理大队、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下达资金:66万元,为符合条件的护边员发放生活补助。
(10)2021边境转移支付边防辅警补助,项目实施单位:耿马边防管理大队、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下达资金:1094.7万元。对公开招录并签订合同使用的边境专职辅警发放工资薪酬及解决日常公用经费、装备和服装经费、网络和维护经费。
(11)边境事务管理经费,项目实施单位耿马自治县财政局、孟定镇人民政府,下达资金8万元,用于边境建设管理业务支出。
(12)抵边村(社区)边境疫情防控工作补贴和党组织工作经费项目,下达资金66.42万元,用于孟定镇7个抵边村(社区)组干部疫情防控工作补贴和党组织工作经费,解决抵边村(社区)组干部疫情防控期间经济负担。
(13)县城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下达资金47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中的人员支出及运转经费等。
二、资金日常管理监督情况
我们在边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使用中, 严格按照《耿马自治县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进行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没有擅自扩大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边境转移支付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一)完善管理制度,做到有规可依。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金拨付管理 ,资金使用监督,项目公开公示,项目绩效评价,资金监督和跟踪反馈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耿马自治县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要求操作,确保边境转移支付资金政策的落实,为全年的边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奠定了基础。
(二)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运行安全。明确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等管理规定。各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确保管理严格,运行有序。
(三)加强信息化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利用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云南省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资金的适时监控,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实行项目责任制。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项目质量;二是严格控制资金审批流程,保障资金的规范、安全、有效运行。三是建立常规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内部检查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确保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