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耿马自治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1月16日至3月6日,对耿马自治县2020年至2022年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就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耿马自治县现有职业教育学校1所,即: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前身始建于1986年,1999年11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原耿马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耿马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电大工作站合并组建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生源规模为269人;学费、住宿费、生均拨款收入9.25万元;在编教职工人数36人,支出总额 694.54万元;编外人员人数2人,支出总额3.6万元,经费来源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初结转结余133.72万元,本年收入966.62万元;本年支出1009.6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0.66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耿马自治县教体局对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能及时足额拨付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并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健全人才培养模式,增强了学校办学吸引力。
财务资料能反映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但审计调查也发现,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在资金投入、分配、拨付使用以及资产管理、现金管理和学籍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职业教育政策落实方面
1.学生学籍档案管理不规范
2.未全部通过资助卡发放助学金补助
(二)职业教育预算资金投入方面
1.县级财政滞拨职业教育专项资金。
2.县级财政应承担的免学费补助、助学金资金未配套到位。
(三)职业教育预算收支分配管理方面
1.虚列支出。
2.未按规定及时送存现金。
3.超额使用库存现金。
4.未及时上缴应缴财政款。
(四)资源资金资产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方面
1.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2.未对职业教育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考核。
3.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未规范选择学校食堂经营单位。
四、其他关注事项
全日制中职生注册学生数与下达的计划招生数差距较大,三年来未完成招生指标任务
五、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县级财政资金紧张,运转困难、导致财政未能足额拨付专项资金。
(二)耿马自治县教体局对职业学校日常管理的监管缺位,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内控管理制度不全面,执行现金管理规定不严,向外承包学生食堂时履职不到位。
(三)耿马自治县教体局对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重视不够,未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监控及评价工作。
六、审计建议
(一)耿马自治县教体局应积极向县级人民政府请示汇报,落实资金,促进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二)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进一步完善学校内控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三)耿马自治县教育中心应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使用现金,不定期对学校资产进行核实清理,规范财务核算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四)耿马自治县教体局应督促学校做好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五、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耿马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问题基本整改到位,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