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2023年初审计项目计划安排,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耿马自治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7月7日至8月31日,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耿马自治县民宗局)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并对孟定镇班幸村大湾塘玻璃栈道观景台建设项目进行了延伸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耿马自治县民宗局2022年预算总额为587.97万元;2022年总收入604.39万元,2022年总支出638.8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0.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14万元。
2022年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数3.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19万元减少0.08万元,下降2.4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动;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耿马自治县民宗局建立了《“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事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制度》《工作责任制度》《机关工作制度》等内控制度。耿马自治县民宗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归口项目的管理没有制定相关制度、办法。归口项目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云南省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 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耿马自治县民宗局能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年度预决算,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部门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的收支情况。本次审计也发现,耿马自治县民宗局存在“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挪用项目资金、实施项目手续程序不完备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1.“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18137元。
2.挪用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8752元。
(二)项目实施方面的问题
3.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及施工许可手续
4.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工程验收工作
5.未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议财务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办法》的学习,杜绝出现超预算支出等情况。
(二)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
(三)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项目手续和程序。
对上述问题,耿马自治县民宗局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问题整改中,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