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及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耿马自治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月16日至4月8日,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以下简称耿马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暨2021年至2023年捐赠款物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耿马自治县第一中学等6个部门(单位),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耿马自治县财政局下达耿马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预算总额为102.21万元。2023年部门总收入181.49万元,总支出175.0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43万元。
2021年至2023年耿马自治县红十字会捐赠收入分别为236.81万元、264.25万元和232.32万元;捐赠支出分别为236.81万元、230.35万元和265.63万元。截至2023年末捐赠资金结余57.40万元,捐赠物资结余0万元。
耿马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修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8个,制定岗位风险防控措施、制度风险应对措施。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耿马自治县红十字会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总体较好,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的收支情况。耿马自治县红十字会按照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2021年至2023年捐赠款物等相关业务工作。
但审计也发现,耿马自治县红十字会在差旅费报销、“三献”职责履行、红十字事业建设方面还存在不规范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违规报销网约车车费。
四、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三献”职责履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1.未健全造血干细胞捐献激励机制
(二)红十字事业建设方面发现的问题
2.未上缴会费收入10140元
3.会费收入未纳入捐赠账户核算
4.会员会籍档案管理不规范,纸质材料不齐全
5.未按规定要求建立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
五、审计建议
(一)严格按照《耿马自治县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公务差旅费报销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核算、管理及使用效益。
(二)健全造血干细胞捐献激励机制,开展对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和志愿者的表彰奖励工作、奖励活动。
(三)规范会员档案管理、发展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