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耿马自治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4年4月10日,对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孟定镇人民政府)应急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就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现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30日起,孟定镇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孟定镇辖区内各疫情防控点的物资申报、发放工作,并建立物资发放台账,向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耿马自治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进行物资申请,经审批后,再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耿马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及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耿马自治县发展改革局)调拨出库,物资使用单位到物资仓库领取物资,涉及物资使用单位107个,即:孟定镇23个村社区、127集中隔离点、137集中隔离点、班幸隔离安置点,耿马自治县疫情指挥部、孟定镇疫情指挥部、边合区、孟定镇辖区各单位、网格、隔离酒店、防控卡点、企业等。
应急物资县级管理部门为耿马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及耿马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应急物资县级管理部门于2020年2月11日开始调拨应急物资保障孟定镇人民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使用,2020年2月11日至2020年11月29日由耿马自治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物资发放台账登记管理工作。截至2023年6月30日,孟定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或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申报物资需求,申请应急物资22个品类,共计77391件。2020年11月30日以来物资使用单位到孟定镇人民政府物资储备仓库领取的应急物资共计73653件;孟定镇人民政府废旧应急物资回收处置2次,处置收入30312元,2024年1月3日前已上缴县级国库。
二、审计调查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孟定镇人民政府围绕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程序向上级部门进行物资申报,并及时组织物资使用单位领取物资,持续为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各疫情防控点值守人员做好物资保障工作。但审计中也发现,孟定镇人民政府在物资管理使用过程中,物资发放与物资调运部门出库数量不一致,对物资使用单位、社区、村委会的日常监管不到位,物资发放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同时审计延伸调查发现,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发展改革局调运物资时存在调运书面资料不完善、县发展改革局对河外储备仓库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急物资实际发放与出库数量不一致;
(二)孟定储备仓库的物资发放管理不规范;
(三)河外储备仓库的物资管理不规范;
(四)社区、村委会的物资发放管理不规范;
(五)应急物资调运书面资料不完善。
四、审计调查建议
(一)今后在涉及相关应急救灾物资使用时,孟定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对下级部门、社区、村委会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物资领取、使用、保管行为,明确相关使用人的职责,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
(二)建议县级层面出台加强县级应急救灾物资管理的制度或办法,规范应急救灾物资调运、出库、发放、使用、回收等各个工作环节的程序,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规范物资发放台账,确保物资使用流向明晰可查、账账相符、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