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及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耿马自治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月16日至4月8日,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以下简称耿马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暨2021年至2023年捐赠款物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耿马自治县第一中学等6个部门(单位),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查出问题6个问题:
1.违规报销网约车车费;
2.未健全造血干细胞捐献激励机制;
3.未上缴会费收入;
4.会费收入未纳入捐赠账户核算;
5.会员会籍档案管理不规范,纸质材料不齐全;
6.未按规定要求建立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
以上问题,已按照审计整改要求,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