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耿马自治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7月24日至10月12日,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耿马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耿马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是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主管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部门,属于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预算总额为1376.37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耿马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部门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的收支情况,按照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文化和旅游等相关业务工作。但审计也发现,耿马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在非税收入财政预算管理、差旅费报销等方面还存在不规范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1.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2.2023年“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
3.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4.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培训费。
(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5.建设项目变更未经审批及验收。
(三)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6.内控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不到位。
四、审计建议
(一)严格按照《耿马自治县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公务差旅费报销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核算、管理及使用效益。
(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单位的各项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
(三)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并细化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