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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创建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检自查报告


来源: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4-03-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云食安办发〔2022〕28号),耿马自治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进行全面开展自查,采用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综合自查和民意调查等评价方式,对耿马自治县创建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创建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检自查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3月29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意见建议。

电话:0883—6126189,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创建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耿马自治县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综合自查等方式对创建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开展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总体状况

耿马自治县位于云南省临沧市西南部,是云南省29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和25个边境县之一,是临沧市国土面积最大的县,国土面积3726.9647平方公里,2023年末总人口29.26万人,县辖9个乡(镇)、2个农场社区、1个华侨管理区,共67个行政村、25个社区,其中孟定镇为副县级镇,清水河口岸为国家一类开放口岸。耿马与缅甸山水相连,国境线长47.35公里,境内居住着24个民族,其中10个世居民族、9个跨境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55.79%。全县共有获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726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51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61户,食品流通经营户1679户,餐饮服务经营户1647户,学校食堂120个,单位食堂29户,食品小摊贩139户。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2023年,全县省级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100%,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98.18%,食品安全满意度81.05分,创建知晓率85.9分,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步向好。

二、坚持落实党政同责

(一)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组织召开县委常务委员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制定《耿马自治县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耿马自治县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耿马自治县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耿马自治县创建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等文件,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督查考核。坚持高位推动、分级落实、强化督查,将食品安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和年度综合考评指标。同时,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纳入县委巡察和县纪委监委“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三是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三清单一承诺”制度,组织县、乡、村三级包保干部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全面完成层级对应的食品安全包保关系,每季度督导任务完成率100%,问题整改率100%。

(二)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主任的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耿马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适时调整充实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健全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职责的长效机制并有效运行。

(三)加强投入保障。一是加强经费投入。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2022年至2023年3月5日,累计投入食品安全工作经费 146.97万元,为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二是加强基层装备建设。全县配备1辆食品快速检测车,1辆农产品质量检测流动车,9个基层市场监管所配备快检箱、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设备,9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均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并正常运行。

(四)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强化组织领导,有序推动实施。一是组织召开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启动会议,印发《耿马自治县创建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从县教育体育、农业农村、地方产业办3个部门抽调3名工作人员集中力量办公。二是全面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积极组织县、乡、村三级包保干部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完成层级对应的食品安全包保关系,截至2024年3月20日,全县包保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共3220户,包保干部895名,每季度完成督导率100%,督导整改率100%。三是打创建示范街区引领项目。成立食品安全示范街区领导小组,制定印发《耿马县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工作方案》,创建以人民路为主、辐射其他街区的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对街区食品经营户开展食品安全星级评定,制作示范街区logo,建立示范街区食品经营主体一户一档以点带面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打造放心肉菜示范超市2个,挂牌创建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2个,其他各种业态均打造示范点;采取红黑榜曝光机制、对街区食品经营户开展食品安全星级评定。四是全面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在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100%完成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评定,100%完成日常监督检查,生产、流通、餐饮相关任务检查录入工作。

(五)强化队伍建设。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市场监管局首要职责,在乡(镇)设立9个派出机构,1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心。聘用食品安全管理员26名、食品安全协管员15名、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106名,100%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40学时。同时,将临聘人员工资和岗位补助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实现了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全部闭环食品安全监管网。

三、提升风险治理能力

(一)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全县51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0%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在“云南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查及从业人员填报系统”完成自查,自查报告率和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

(二)加大检验检测力度。一是加强检测能力建设。设立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要求能力。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配备县、乡(镇)两级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及交通工具。在县农贸市场设置快检室,配备快检设备及专业人员,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快速检测。二是加强监督抽检批次。制定耿马自治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市场监管部门共完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1220个批次,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验量达到4.3批次/千人;在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覆盖率达100%;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100%;并依法依规稳妥向社会公示监督抽检结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农业部门完成定量监测500个、快速检测4000个,合格率为100%;配合上级部门抽样5次125个,反馈不合格2个,合格率为98.4%;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达到1.7批次/千人。三是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报送工作。督促全县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机构及时报送食源性疾病事件和病例,做到应报尽报,每年完成监测任务率达100%。四是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完成地方政府储备粮定检4批次,县级储备粮出入库样品4批次、军粮质量抽样送检4批次。合格率达100%。库存粮食质量监测覆盖比例占库存总数量比例达30%以上,库存粮食监测发现问题处置率达到100%。

(三)强化风险防控专项治理。一是构建食品安全宣传新格局。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制作生动、新颖的宣传视频,对有毒野生菌、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散装白酒、农村自办宴席等食品安全相关知识进行宣传普及,有效遏制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2023年共刊播刊发图文、视频106余条,发布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视频6个,发放野生菌、食物中毒材料10万余份(册),在应急广播平台播放有毒野生菌、草乌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和散装白酒质量安全等公告共113次。二是加强涉镉等重金属排查整治。持续对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对全县涉及的在产、停产涉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排查整治清单。在开展好132个土壤重金属污染国控点监测点的运行维护工作的同时,核实耿马县2023年受污染耕地农产品协同监测点拟采样点位坐标,拟采样共66个点,完成年度排查整治工作任务。三是加强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任务共1918块图斑,面积58239.21亩,完成措施落地100%。严格管控类耕地措施任务209块图斑,面积5835.4亩,完成措施落地100%。四是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完成定量监测500个、快速检测4000个,合格率为100%。配合上级部门抽样5次125个,反馈不合格2个,合格率为98.4%。五是持续推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严把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质量关,切实履行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制定印发《耿马自治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耿马自治县政策性粮油储备协同监管工作机制》《耿马自治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耿马自治县超标粮食处置工作方案》等文件,切实保障全县粮食质量安全。六是推进垃圾分类。建立厨余垃圾处置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定时定点收集餐厨垃圾确保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和异味扩散,对收集到的餐厨垃圾进行了严格的分类处理。目前,全县共有厨余垃圾收集车1辆,厨余垃圾专用收集桶200只,购置安装先进餐厨垃圾分拣设备一套。七是强化应急处置。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于重申加强食品安全值班和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每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制作《耿马自治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操作手册》,建立80人的储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队伍建设。

四、强化监督管理能力

(一)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由部门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乡镇分管领导、乡(镇)农业中心(协管员)及各村(社区)信息员分片、划区进行网格化监管,并每年组织业务培训,2023年线上培训乡镇人员4批12人。二是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制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定时更新系统22家试行主体,严格把控蔬菜企业合格检测,2023年制发合格证130张。

(二)集中整治突出食品安全问题。一是开展网络餐饮安全整治。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86家次,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2家。对7家平台代理商进行检查,发现辖区内违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家,未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3家,责令平台代理商、相关商户限期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记录。二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商务、供销社5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的通知》,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持续推进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三是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整治。对县内农药经营店、乡村集市等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农药经营主体是否依法规范建立进销存台账,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行为,特别是在农村赶集日清查流动摊贩经营杀鼠剂等无证经营行为。四是开展保健食品非法营销整治。聚焦“一老一小”,强化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对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开展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检查特殊食品经营者95家,发现风险隐患2个,均已完成整改。五是开展腌制豇豆加工整治。联合农业农村部门组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心,招录26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协管员,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腌制蔬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腌制豇豆标准化池建设指导性技术方案》,开展豇豆等农副产品市场检查规范工作,坚决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六是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每年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春秋两季开学检查工作,检查覆盖率达到100%。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学校食堂“六T”管理达标率100%,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100%。严把食堂食品采购关,粮、油等大宗食品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公开招标和集中定点采购。蔬菜、肉类食品由学校实行定点定商采购,严格执行食堂采购索证索票管理。

(三)严格执法办案。一是深入开展“铁拳”“春雷”“昆仑”执法行动。2022年至2023年底,县公安局办理食品领域刑事案件共7起,目前已全部移送起诉至县检察院。2024年新增食品领域刑事案件6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未超期)。2023年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经营不合格食品行为10起、办理食品与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15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均达100%。二是依法移送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023年县公安局受理市场监管部门移交的涉走私物品(干牛筋)案1起。近年来,我县无因程序违法、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导致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五、营造社会共治能力

一是全力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县120所学校食堂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达100%,10家食品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二是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组织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力行绿色健康消费”主题宣传活动。共出动工作人员25人次,组织培训9场次,发放材料3000余份,1000余人参加了培训。三是加强社会监督。组建由县人大、政协、团县委、融媒体等多个部门组成的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开展“食刻坚守,安全相伴—耿马自治县食品安全进校园”和“科普乡村行、科普边疆行”等现场科普宣传活动。充分依托12315投诉举报平台,畅通诉求渠道、实行首接责任、快速处理、及时反馈,以最短时间、最优方式、最高效率调解消费纠纷。食品安全投诉按时办结率、食品安全举报按时核查率均达100%。四是加强科普宣传。组织各乡(镇)、成员单位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3.15主题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全民营养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普宣传,全面提升公众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意识。

六、高质量发展能力

(一)加快产业发展。打造耿马蔗糖产业(白砂糖)产业、耿马土司贡茶等区域公共品牌。完成茶园绿色基地认证5.59万亩,茶叶“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认定1.98万亩。正在申报茶叶绿色基地认证4.58万亩,两项累计面积10.17万亩,占全县茶叶面积80.71%。正在申报“耿马蒸酶茶”和“耿马土司贡茶”地理标志认证2个。完成茶叶初制所规范化建设95户,完成率100%。

(二)全面实施质量提升。实施“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完成茶叶、石斛、甘蔗有机认证13家;完成绿色食品魔芋、金丝凤梨、沃柑、蔬菜认证25家,2.48万亩,鳄梨、水产养殖、肉牛GPA良好农业规范认证3家,完成无公害认证7家,耿马滇黄精等地方公共品牌8个,农产品地理标志2家。食用农产品主体名录内主体上线国家追溯平台达到80%以上。二是推进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在辖区内选定择优选取两家大型超市为放心食品超市,签订放心食品超市承诺书,在店铺公示栏进行公示,不断规范提升超市食品安全质量。

七、打造示范引领

通过政府推动,建管结合,部门持续协同发力,耿马商业城农贸市场完成提档升级,被授予2A、4A、5A级诚信市场、平安市场和五星级农贸市场。市场硬件设施、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管理服务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内食品价格透明,设有公平秤、农残快检室,通过标准化建设、市场实现了管理规范有序,消费纠纷和食品安全问题快速处置,市场内秩序井然食品安全监管面貌焕然一新,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得到进一步提升。

八、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

虽然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虽然乡(镇)设立了监管所,但监管力量仍然薄弱,岗位缺员严重,有编无人,与新形势下的市场监管执法不相适应。二是存在传统食品安全风险。我县是多民族杂居地,由于风情民俗根深蒂固,民族传统节日较多,食用野生菌、酸生、红生、凉皮、撒撇等生拌食品的饮食习惯难以改变,存在一定风险。食品安全意识有待加强。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的行为依然存在。

下一步,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加强部门联动,始终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守牢“四个最严”底线,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的最重要职责,全力以赴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心、吃得舒心。

九、自查结论

耿马自治县自开展创建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以来,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的要求,经自查,我县无考评细则规定的否决项情形,各项工作达到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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