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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2021“11·17”高速公路建设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耿马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2-07-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2021“11·17”

高速公路建设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2021111711时02分许,广西盛科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在瑞孟高速公路耿马段贺派崩弄2号大桥,吊装大桥桥墩盖梁钢筋骨架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60万元。

事故发生后,耿马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县应急、公安、交通运输、卫生、贺派乡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对事故进行救援、善后处置、舆情管控和调查等相关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信访局局长李福军任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贺派乡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的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2021年“11·17”瑞孟高速公路建设死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模拟试验、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建议。

事故调查报告详见附件。


  
附件【耿马自治县瑞孟高速公路建设贺派崩弄2号大桥“11.17”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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