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的公示
来源:水务局 作者: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6:22 点击率:

耿马自治县涉及的2023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的整改工作,已按《临沧市2023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全面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问题描述:《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均明确规定,因河道清淤采砂的,应当编制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2023年5月现场调查发现,2019年以来,临沧市在未编制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的情况下,先后在南汀河禁采区内设置了30个清淤《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均明确规定,因河道清淤采砂的,应当编制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2023年5月现场调查发现,2019年以来,临沧市在未编制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的情况下先后在南汀河禁采区内设置了30个清淤点。

责任单位: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耿马自治县迅速安排,及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耿马自治县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成立耿马自治县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明确以县委书记和县长为双总指挥长,再次统一思想,明确整改目标和标准,优化提升工作专班人员力量,压实责任,形成整改合力。

(二)全力保障,做到合力攻坚。现场工作人员在指挥体系的领导下,针对负责点位,细化措施,发挥部门优势,采取增派人员、机械、车辆等措施,连续40天昼夜奋战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期间累计投入施工人员300人,调度倒料车辆120辆、挖机30辆、装载机15辆、吊车20台,复垦人员120人,累计投入整治经费达160万元。

强化措施,整改工作有力有效一是整改完成情况。耿马自治县南汀河需重点整治14个清淤点位,现已圆满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累计清运13.72万立方米,移出河道管理范围30条采砂船,拆除分筛设备18套(台),完成坑塘回填47亩,完成场地平整及6875米河道岸线修复工作;根据县自然资源局三调图斑比对,涉及占用耕地144.9亩、林地8.68亩,共计153.58亩,按地类性质完成复垦复绿面积140亩(其中:复垦耕地131.2亩;复绿种植苗木536棵、播撒草籽50公斤,合计面积8.8亩),同时比对南汀河河道管理范围红线,另13.58亩现状为河流水面(属于河道行洪区);对取缔砂场进出口道路(除群众生产生活道路外)进行封堵,对14个清淤点(段)业务管理房、取水设施、生产生活用电进行拆除或清断。二是立案查处情况。针对我县河道采砂和清淤疏浚管理中河道采砂经营权确定、出让及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县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2月23日将相关情况移送至县纪委监委按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同时,依法依规对涉嫌违法的耿马自治县众森砂业公司、俸志江非法采砂案进行立案查处,实施行政处罚10万元;三是依法规范审批工作情况。2024年7月30日批复耿马县河道采砂规划并在政府网进行公告;为规范做好河道清淤疏浚,依法依规组织编制《临沧市南汀河干流耿马段河道清淤疏浚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并依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河道采砂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26号),编制完成了临沧市南汀河干流耿马(K35+000至K38+000)疏浚砂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已于2024年7月15日报市级审查。四是农业农村局常态化开展南汀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日常巡查和监管情况。2024年累计巡查18次,配合省渔业科学院开展水产种质资源的调查和监测1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688份。五是风景名胜区保护开展情况。2024年1月23日成立耿马自治县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组建工作专班开展集中整治。6个清淤点位于2024年2月28日全面完成整改工作,累计完成清运侵占河道砂料8.4万立方米,拆除分筛设备14台,拆解移出12条无证船舶,恢复河道岸线1290米,复耕面积29.5亩,并于2024年3月3日通过市县联合组验收。

三、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经现场核查及查看台账资料,截至目前,已按《临沧市2023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全面完成整改并通过县级验收,同时建立“一案一档”台账资料,符合申请市级验收条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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