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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件第十一批编号D3YN202405190004群众举报件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4-12-0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耿马自治县涉及的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第十一批编号D3YN202405190004群众举报件,已落实整改措施,达到验收标准。2024年11月22日,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林业和草原局等5个县级部门开展了县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临沧市耿马县四排山乡、芒洪乡森林破坏严重。2023年5月林业部门现场核实森林破坏面积40多亩,时隔一年当地仍存在乱砍滥伐、火烧森林等行为,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加大自然灾害风险。

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四排山乡人民政府、芒洪乡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4年9月底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主体或当事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由县公安局牵头对被举报地块范围确实存在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法进行查处,县林业和草原局、四排山乡人民政府、芒洪乡人民政府配合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对破坏森林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二是由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牵头做好被举报地块的生态环境评估工作,指导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县林业和草原局配合做好整改地块植被恢复指导工作并报请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生态修复验收;三是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确保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整改精准到位。四是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重点做好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侵占林地和违法开荒、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专题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爱林、护林、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五是四排山乡党委和政府、芒洪乡党委和政府对被举报地块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需要整改的,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组织开展植被恢复,并长期管护。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调查核实、植被恢复、案件查办、追责问责工作组,于5月20日前完成了举报问题调查核实,5月21日前完成了苗木购置及举报地块整备工作。二是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共立行政案件2起2人,结案2起2人,并处罚金6088.02元。其中:1.四排山乡奎三门上报毁林面积0.18公顷,实际查处面积0.1973公顷,毁坏林木112株,蓄积8.5m³,并处罚金888元;2.芒洪乡李改明上报开垦林地面积0.26公顷,实际查处面积0.26公顷,并处罚金5200.02元;3.四排山乡张志荣上报开垦林地面积0.107公顷,实际查处面积0公顷,提供1999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承包耕地复耕,未立案;4.四排山乡田华上报开垦林地面积0.013公顷,实际查处面积0公顷,提供1999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承包耕地复耕,未立案。三是责令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当事人对毁林开垦面积0.26公顷、毁坏林木(火烧)面积0.1973公顷进行植被恢复。目前,已完成植被恢复工作,并督促违法当事人做好树木的管护工作,确保树木成活。四是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对涉及四排山乡、芒洪乡的村支书、村民小组长、护林员共7人进行约谈。五是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宣传,重点做好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侵占林地和违法开荒等专题宣传、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宣传等,进一步提高公众爱林、护林、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教育1995场次56974人次;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保护林草资源专题会议1200余场35000人次;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业务水平强化培训18场次300余人。已进行了乡镇公示及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

二、自查自验情况

经现场核查及查看台账资料,截至目前,第十一批编号D3YN202405190004群众举报件,已按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全面完成整改并通过县级验收,同时建立“一案一档”台账资料,符合申请市级验收条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

  
附件【自查自验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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