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林虓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橡胶加工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的要求,现将临沧林虓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橡胶加工厂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征求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临沧林虓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橡胶加工厂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临沧林虓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耿马县孟定镇临清线罕宏村罕宏道班桥旁100米处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建设两条烟片胶生产线,主体工程包括压片晾胶车间、干燥烘烤车间、凝固车间、包装车间以及配套的办公室、住宿区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烟片胶1000吨。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沧林虓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阳
联系电话:18288370442
地址:耿马县孟定镇临清线罕宏村罕宏道班桥旁100米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云南璟恒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5125258489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旁昆明联想科技城(二期)7幢5层506号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示日期
公众提出书面意见的起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临沧林虓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