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5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编号X3YN202405220018)开展现场核查和专题研判,进一步分析论证相关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达到县级自查自验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问题基本情况
举报内容:2024年1月,临沧市耿马县四排山乡关弄组任当坝1655.7亩林地被字某某破坏,用于种植甘蔗。
调查核实情况:部分属实。经核查,耿马自治县四排山乡关弄村弄告自然村“任当坝”地块面积为1656.2亩,其中:1488.5亩存在种植甘蔗问题,但不存在毁林种蔗问题,现状未变化实际为林地的面积167.7亩。
整改目标:确定为林地的,对被破坏植被进行恢复,确保植被恢复达到《造林技术规程》要求的苗木存活率和保存率达85%以上。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1.由耿马自治县公安局对耿马云排山综合养殖专业合作社开垦林地线索依法开展核查工作,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置。2.由耿马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对争议地块共同确认后报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认定土地性质。对确实属于林地的,严格按照“四个到位”要求进行整改。对确实为群众承包耕地的,尊重群众意愿,逐步恢复耕地。3.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主体或当事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经现场核实及查阅资料,经县公安局对该案件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四排山乡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共同对该地块土地性质进行溯源,对农户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收集、核实,对农户持证的四至界线范围进行现地确认并签字,完成全部地块四至界限确认工作后,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根据现地核查情况和比对相关行业矢量数据分析后共同确认,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将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1488.5亩土地按非林地、非草地给予认定,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逐步恢复耕地;未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且现状为林地的167.7亩土地按林地给予认定;现已完成涉及举报件林权证的注销及变更。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以及省市有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方案、整改验收等要求,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整改达到县级验收条件,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县级验收。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8日)实名书面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联系电话:0883-6129806。
附件:自查自验情况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