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2号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于2024年7月11日公布的信息,《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7月5日第1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8月11日起施行。
附件:《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