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住宅用地供应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并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1〕163号)文件要求,参考近五年住宅用地平均交易量,现将2022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及存量住宅用地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一、耿马自治县2022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意义
编制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对于客观、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科学安排住宅用地供应,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编制依据
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1〕163号)文件要求,结合《耿马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耿马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三)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合理确定供地规模,进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住宅用地公告供应量总体参照不低于近五年平均交易量把握;优化结构布局,年度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应当在城镇建成区、城市新区均衡合理布局,促进职住平衡。
(四)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基本情况
2022年度我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4宗,12.8169公顷,其中,县本级供应2宗,9.3218公顷,边合区供应2宗,3.4951公顷。商住混合用地3.4951公顷,纯住宅用地9.3218公顷。全部为普通商品房用地,无公租房及保障性住房用地,拟供应方式为拍卖出让,计划供应时间为2022年12月底前。地块布局为:耿马镇城镇规划区内1宗,5.1932公顷,孟定镇集镇规划区1宗,4.1286公顷,孟定镇清水河口岸2宗,3.4951公顷。




(五)实施供应计划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保障。为实施此供地计划,按计划完成住宅用地供应,切实利用好本县国有土地出让集体决策委员会,做好住宅用地供应监管,科学审核决策住宅用地供应起始价、出让底价。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统筹,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联合,从住宅用地前期条件开发、权属调查、征地拆迁补偿、土地招拍挂、项目引进、供后监管等各环节,齐抓共管,保障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供应实施。
二是规划引领。将土地供应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紧密结合,优化空间布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年度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应当在城市建成区、城市新区均衡合理布局,促进职住平衡。
本计划向社会公开,公开网站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
二、存量住宅用地供后监管情况
目前全县有存量住宅用地项目17个,涉及土地面积46.05公顷,其中未动工项目8个16.86公顷、已动工未竣工项目9个29.19公顷(其中未销售房屋的土地面积28.13公顷)。2021年全县住宅用地公告供应量7.27公顷,完成交易量1宗2.6495公顷,同比下降23%。详细情况见附表。

(填报说明:1.关于(5)住宅类型:应选择填写“普通商品房”“租赁型商品房”“共有产权房”“公租房”。2.关于(7)建设状态:应选择填写“未动工”“已动工未竣工”。3.关于(8)未销售房屋的土地面积:此项只针对“已动工未竣工”的项目,“未动工”项目不需填写。核算方式为:设该地块总面积为S,其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容积率为R,已核发销售许可的建筑面积为A,则未纳入房屋销售的土地面积=S-A/R。其中A的具体数值应根据相关部门依法核发的证载面积确定。4.各表项数量关系:(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