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正常上班时间办理,早上8:30-12:00,下午2:30-6:00。
勐永镇办理点:7月31日—9月30日,勐永镇人民政府;
勐撒镇办理点:7月31日—9月30日,勐撒镇人民政府;
孟定镇办理点:7月31日—9月30日,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孟定镇新城大道便民服务中心);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7月31日—9月30日,耿马县全民健身中心街面二楼,县教育体育局斜对面。
本年度续贷继续实行远程办理,办理时间7月15日至9月30日。
二、材料准备
(一)首次贷款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两人必须到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或乡镇办理点办理。
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系统注册后申请导出),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二)续贷
再次贷款可以选远程办理,也可以到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或乡镇办理点办理。
①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②贷款学生或共同贷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三、联系电话
热线(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至14:30至18:00)
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支付宝服务热线:95188,招行服务热线:95555
县学生资助中心:0883-6122421
孟定镇办理点,联系人,申桂花(0883-6519180)
勐撒镇办理点,联系人,刘艳芬(0883-6417020)
勐永镇办理点,联系人,何朝进(0883-6498703)
温馨提示:助学贷款不是捐助式的无偿援助,读书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自付利息,学生要征得家长同意按需贷款,不能想贷就贷,助学贷款一次申请一年,如果需要每年都要申请。
耿马县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及办理预约:https://lcgmzxdk.mikecrm.com/sR5ZjR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