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45户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等级的通知
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耿马自治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水平,强化其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自身卫生管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化,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减少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根据《耿马自治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3年县城区内245户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等级予以公示,请各位业主们参照比对,开展自检自查,对自身存在的不合格、不规范进行整改。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3年度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等级名单》
耿马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