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参保人员:
云南东昌一生堂药业有限公司耿马一诊所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申请解除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为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五章 定点医疗机构的动态管理 第四十四条、《临沧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八章 协议的中止与终止 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于2024年10月16日起解除云南东昌一生堂药业有限公司耿马一诊所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协议解除后该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结算。
特此公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