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医疗卫生 >> 正文

健康教育


来源:耿马自治县卫生和健康局  作者:  时间:2024-11-1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

三、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一)机构名称:耿马镇卫生院及辖区村卫生室、贺派乡卫生院及辖区村卫生室、华侨管理区卫生院、四排山乡及辖区村卫生室、芒洪乡卫生院及辖区村卫生室、勐撒镇卫生院及辖区村卫生室、勐撒农场管委会卫生院及辖区卫生所、勐永镇卫生院及辖区村卫生室、大兴乡卫生院及辖区村卫生室、勐简乡卫生院及辖区村卫生室、孟定农场管委会卫生院及辖区卫生所、孟定镇卫生院及辖区村卫生室、河外卫生院及辖区村卫生室。

(二)服务地点:在服务机构所在地服务或入户服务。

(三)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发放印刷资料、播放音像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

众健康咨询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

五、服务流程

1.收集辖区内健康相关信息,明确辖区内主要健康问题,开展目标人群的健康需求评估→制定和实施年度计划;

2.发放印刷资料;

3.播放音像资料;

4.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

5.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6.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7.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8.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

六、服务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应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加强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辖区其他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二)具备开展健康教育的场地、设施、设备,并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正常使用。充分利用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卫生计生政策和健康知识。

(三)制定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其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并存档保存。每年做好年度健康教育工作的总结评价。

七、投诉举报电话

县卫生健康局基层股0883--6127118。

  
关闭窗口
网站声明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