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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健康管理


来源:耿马自治县卫生和健康局  作者:  时间:2024-11-1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三、服务机构信息

(一)机构名称:耿马镇卫生院及辖区村卫生室、贺派乡卫生院及辖区村卫生室、华侨管理区卫生院、四排山乡及辖区村卫生室、芒洪乡卫生院及辖区村卫生室、勐撒镇卫生院及辖区村卫生室、勐撒农场管委会卫生院及辖区卫生所、勐永镇卫生院及辖区村卫生室、大兴乡卫生院及辖区村卫生室、勐简乡卫生院及辖区村卫生室、孟定农场管委会卫生院及辖区卫生所、孟定镇卫生院及辖区村卫生室、河外卫生院及辖区村卫生室;

(二)服务地点:在服务机构所在地服务或入户服务;

(三)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

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五、服务流程

(一)预约: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1.询问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2.进行体格检查;3.辅助检查。

(二)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类处理:1.新发现或既往确诊高血压或糖尿病等疾病,纳入相应疾病管理;2.存在危险因素:进行有针对性健康教育,定期复查;3.无异常发现。

(三)1.告知健康体检结果;2.进行健康指导与生活方式;3.告知下次健康管理服务时间。

六、服务要求

(一)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应当具备服务内容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三)每次健康检查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七、投诉举报电话

县卫生健康局基层股0883--612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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