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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来源:耿马自治县卫生和健康局  作者:  时间:2024-11-1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权力部门

耿马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对象

自然人

业务联系人

文蕾、熊建敏6127422

到大厅次数

1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年审或年检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所需材料数量

9项

网办深度

线下办理

网上申请

办理地址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镇公园路87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卫生健康局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查询网址


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及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设立依据:

序号

依据名称

依据描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依照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实施许可,并核发相应的许可证书;

(二)对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违反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负责母婴保健工作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但是,从事产前诊断中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新办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份数及要求

格式文本

示范文本

审核要点附件

材料来源

审查要点说明

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

原件1份

自备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

□ 与所申请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相对应的场所设置布局平面图(首次申请需提供);

原件1份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设备清单

原件1份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科室、从事专业时间、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名称

原件1份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6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每人1份)

复印件每人1份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7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职称证》复印件(每人1份)

复印件每人1份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8

申请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规章制度

原件1份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9

申请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可行性报告(首次申请产前诊断技术的需提供)

原件1份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校验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份数及要求

格式文本

示范文本

审核要点附件

材料来源

审查要点说明

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登记书

原件1份

自备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设备清单;

原件1份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科室、从事专业时间、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名称);

原件1份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每人1份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6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职称证》复印件;

复印件每人1份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7

上一年度工作总结。

原件1份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延续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份数及要求

格式文本

示范文本

审核要点附件

材料来源

审查要点说明

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延续申请书

原件1份

必要

自备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复印件1份

必要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原件1份

必要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

□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医务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科室、从事专业时间);

复印件1份

必要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复印件1份

必要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6

未按期延续须提交情况说明

原件1份

非必要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7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现场审查表。

原件1份

非必要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变更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份数及要求

格式文本

示范文本

审核要点附件

材料来源

审查要点说明

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变更申请登记书

原件1份

必要

自备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

复印件1份

必要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原件1份

必要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


.拟变更项目的其它证明资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有关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1份

必要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6


机构地址变更:已变更过地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非必要

自备

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办理时限

申请与受理

收件

文蕾、熊建敏

即办件

受理

文蕾、熊建敏

即办件

审查与决定

审查

文蕾、熊建敏

即办件

决定

文蕾、熊建敏

即办件

颁证与送达

制证

耿马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人员

即办件

发证

耿马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卫生健康局窗口人员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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