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作用,根据《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考核,现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3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9日,共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县文化和旅游局,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局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超出期限或其他形式反馈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883-6121253。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