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4日,耿马自治县公安局在勐简辖区查获走私活体公牛6头、活体毛驴2头、活体骡子1头,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云政发〔2014〕53号)、《临沧市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处置操作流程(试行)》(临政打私发〔2017〕1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艾叶大道附近查获车牌号为云MFT060车辆拉运的活体公牛6头、活体毛驴2头、活体骡子1头。
以上物品查获现场无货主,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涉嫌为走私货物,已按法律规定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请货主自公告知日起6个月内持上述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883-6399110。
特此公告
耿马傣族佤族县公安局
2024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