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营商环境政策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孟定、勐撒农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为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便于全县各级各部门了解掌握相关政策措施,县政府办公室梳理了省、市、县出台的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文件,形成了文件清单,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参考运用,具体如下:
1.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3.《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稳定经济运行的财税政策措施的通知》(云财建〔2020〕9号)。
4.《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临沧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临政发〔2019〕17号)。
5.《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6.《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6条政策措施的意见》(临政发〔2020〕2号)。
7.《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耿发〔2019〕14号)。
8.《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贯彻落实省市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耿政发〔2019〕20号)。
9.《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临沧市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6条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耿政发〔2020〕12号)。
10.《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梳理印发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定经济运行相关财税政策的函》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县检察院,人武部,群团组织,驻耿单位。
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