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
耿马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县9个乡镇和84个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交通
2016年末,全县100%的村通公路,27.4%的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15.5%的村通公共交通。村委会到最远自然村、居民定居点距离以10公里以内为主。
表1 乡镇、村交通设施
单位:%
指标 | 耿马自治县 |
通公路的村 | 100.0 |
按通村主要道路路面类型分的村 |
#水泥路面 | 84.5 6.0 |
柏油路面 |
沙石路面 | 9.5 |
按村内主要道路路面类型分的村 | |
#水泥路面 | 78.6 |
沙石路面 | 11.9 |
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的村 | 27.4 |
村委会到最远自然村或居民定居点距离 | |
5公里以内 | 21.4 |
6-10公里 | 28.6 |
11-20公里 | 34.5 |
20公里以上 | 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