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六号)
——工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文化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
耿马自治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耿马自治县统计局
2021年5月31日
根据耿马自治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工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文化及相关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8.52% 。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17人年,R&D经费支出6134.7万元。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0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100%。
二、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县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98个,比2013年末的18个增加80个,增长444.4%;从业人员793人,比2013年末的143人增加650个,增长454.5%;资产总计31740万元。
2018年末,全县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53个,从业人员667人,资产总计30320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134万元。
2018年末,全县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45个,从业人员126人,资产总计1420万元,全年支出(费用)1409万元。
注释:
[1]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3]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