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撒镇乡村公益性岗位考核办法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年11月01日 18:39 点击率:

(一)劳务数量管理与劳务时间管理相结合。对承包劳务的贫困劳动力实行劳务数量管理和劳务时间管理“双重”管理办法。首先,在明确劳务内容的基础上,要明确每个月的劳务工作数量和目标,确保每个月的劳务工作量足够;其次,要求每个劳务承包劳动力必须按时出勤,自觉服从村(社区)工作安排。

(二)平时管理监督。一是村(社区)是乡村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管理工作由各村(社区)民政专干负责,主要管理内容是日常考勤记录、劳务完成情况记录和平时抽查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二是镇人民政府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工作有领导监督责任,我镇将组织镇纪委联合社保中心、乡村振兴办、人居环境办等有关部门至少每季度一次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不定时督查,主要督查内容是:日常考勤记录、劳务完成情况记录、平时抽查监督记录和劳务现场检查等。督查中若发现未按时出勤签到者扣发工资50元;劳务完成情况记录中有不良记录者扣发工资50元;驻村(社区)工作队或村(社区)两委反映公益性岗位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经调查核实扣发工资200元,对拒不改正者可直接辞退;镇级督查到劳务现场检查发现不合格者扣发工资200元,若连续3个月督查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辞退;督查中经群众、村(社)干部、驻村干部反映工作优秀尽职,经核实奖励50元;无故旷工或未向民政专干、村支书(主任)签请假条者扣发工资50元。

(三)考核退出办法。考核主要采取按月考核,评议考核会议时间是次月15号前考核上月的工作。参会人员是村(社区)两委成员、村(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驻村工作队。月评议会上,民政专干向大会汇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务工作和平时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发言,再由参会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最后进行无记名民主评议投票。评议票上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现场要公开唱票公布评议结果。一是凡“合格”票达不到三分之二以上的,要扣发该月度劳务费的200元。二是凡“差”票超过半数以上的,劳务协议自动解除,不再聘用。三是如有公益性岗位不服从驻村工作队或村(社区)工作安排的,经村(社区)干部全体同意并形成会议记录可直接辞退。反映绩效考核的会议记录、投票结果、会议照片等材料要在民主评议考核会召开后五日内上报镇社保中心备案备查。

耿马自治县勐撒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网站声明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