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治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交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代表建议共135件,按职责权限,分别交由25个职能部门承办,已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理答复,办复率100%。其中,A类81件、B类39件、C类15件。共收到代表反馈征询意见135件,满意131件,占97.04%;基本满意3件,占2.22%;不满意1件,占0.74%。8件重点建议A类5件、B类3件(详见附件)。
(一)建议所提问题已解决、基本解决或意见已被采纳的有82件(含重点建议),占总建议数的60.74%。
如:黄德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勐撒镇芒枕村山泉水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第053号),自治县人民政府交由县国投集团公司承办后,迅速研究规划并组织项目实施。目前,勐撒镇芒枕村纯净水厂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3月24开工建设,完成总工程量的92%,累计完成投资968万元(含设备安装)。工作人员招聘及培训已于12月1日完成,正在进行生产试运行及相关设备调试。项目完全达产后,将实现年产120万件瓶装水,72万桶桶装水,每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500万元,带动就业20余人,并向村集体支付租金14万元,后期还可通过帮助销售产品进一步提高村集体收入。
(二)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经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38件(含重点建议),占建议总数的28.15%。
如:付燕梅、李叶朱代表提出的《关于更换孟定镇下城社区10个村民小组饮用水管道的建议》(第085号),自治县人民政府交由县水务局承包后,县水务局迅速将其纳入2023年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进行保障,并向10个村民小组收集供水管材需求清单,计划近期组织并指导社区群众自行进行更换。同时,为进一步解决类似问题,提高供水质量,县水务局已将该片区供水项目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规划方案,并完成可行性报告编制,相关的水厂收购工作也通过县级层面努力推进。
(三)建议所提问题因受事权限制或受体制、政策、财力等因素制约,目前难以解决,承办单位已作解释说明的有15件,占建议总数的11.11%。
如:张正银代表所提出的《关于给予立项建设大兴乡永胜村火山组至双江县勐库镇冰岛村道路的建议》(第152号),自治县人民政府交由县交通运输局承办后,县交通运输局对该条道路情况进行了核实,因该条道路未纳入路网项目库规划(近5年路网项目库难以进行调整),且所提道路范围属于国有林地,难以实施交通项目。已将相关情况答复代表并获认可。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确保责任落实。接到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转交办理的135件建议后,自治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逐一分析,迅速安排,通过进一步明确责任人、部门职责和完成时限等,压实工作责任,切实为建议办理工作打好基础。
(二)严格要求,确保办理质量。通过严把交办、办理、审核“三道关口”,对办理结果达不到代表要求的及时回退部门重新落实。同时,要求部门严格落实面商制度,尽可能采取上门一对一的方式与代表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代表所提意见的真实意图,切实提高建议办理效率和水平。
(三)加强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注重协调推进,定期不定期对办理进度缓慢的、质量不佳的及时进行提醒,必要时采取下达督办通知的方式进行督促,要求按时办结回复。同时,始终坚持将代表建议办理与年度重点工作同推进、同落实,切实推动代表建议转化为推动年度政府工作的硬招实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承办单位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重视不够,部署不及时,导致一些建议办理进度、落实情况达到代表预期。二是联合办理的机制不够健全,部门间缺少有效沟通,对职能交叉、办理主体权责不清的建议,存在推诿的情况。三是部分承办单位的代表建议办结答复不规范,办理分类不精准,材料不完整。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改进。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继续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根据社会实际和社会热点难点所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组织领导,为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供有力保障。
(二)及时交办,完善机制。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机制,提高认识、创新方法。坚决做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分析研究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并及时交办责任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注重实效,强化督办。始终把解决问题放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第一位置,在提高办理质量上下功夫。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持续进行跟踪督办,对已承诺解决的事项,督促真正落实到位;对已着手解决的事项,督促如期完成,切实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
附件:县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8件重点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附件
县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8件重点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一、办理结果为A类的5件重点建议落实情况
(一)周应和、宋正东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错峰清运处理城区垃圾的建议》(第007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协调玉诚耿马分公司制定垃圾错峰清运工作方案并进行错峰清运。一是调整垃圾清运车辆的作业时间和作业线路,避开上下班(学)高峰期进行垃圾清运,避开城区重点区域和主次干道,采取生活垃圾夜间清运模式,通过不断优化定点定时错峰清运线路,及时高效清理各类生活垃圾。二是增加县城区垃圾收集点分类垃圾桶数量,分散生活垃圾投放量。三是加强对县城区垃圾清运工作的智慧化及人工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减轻垃圾清运工作压力。四是由玉城耿马分公司对清运作业人员加强安全培训,重点强调安全文明作业、车辆行驶安全等作业要求。五是持续加大对县城区的巡查力度,在做好外勤巡查管控的同时,加强内勤人员轮值参与城市夜查。
(二)余波、谢启云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耿马华侨管理区水网改造保障佽水安全的建议》(第016号)。为有效保障华侨管理区群众饮水,耿马县水务局已于2022年将华侨管理区集中供水工程列入耿马县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2022年实施方案,项目概算投资1201.17万元,建设内容为:一是新建供水管道及入户管道(网)83.81km;二是对已建华侨水厂进行改造。包括拆除原有清水池和一体化净水设备,新建清水池和 40m3/一体化净水设备,改造现状管理房并新建水厂大门及围墙等;项目建成后可提升华侨农场、耿马镇共23个村民小组、1718户、6050人、2290头大牲畜及628名师生的生活用水质量。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计划2023年1月底完工并投入使用。
(三)周安琴、沈友亮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县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用地的建议》(第023号)。根据临沧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临沧市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文件精神,为实现职工服务阵地全覆盖,允许县、乡、产业园区建设职工服务中心,其中县级职工服务中心控制在3000㎡(4.5亩)以内。针对建设项目用地事宜县自然资源局对全县符合用地情况进行了筛选梳理,提出建议使用存量待盘活国有资产用于项目建设,由县国投集团公司梳理筛选适宜新建或改扩建县职工服务中心的国有资产或城镇低效用地,以此保障项目用地。已将相关情况答复代表,代表表示认可满意,下步,将积极与国投集团公司协商项目建设用地事宜。
(四)金江云代表提出的《关于调整甘蔗食糖价与糖料蔗价联动结算基价的建议》(第080号)。根据省政府审议通过的加快推进价格改革方案有关精神,决定放开糖料蔗价格。从2015/2016榨季起,糖料蔗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制糖企业与蔗农协商确定。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做好糖料蔗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工作,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价格秩序;协助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发挥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促进糖料蔗种植,保障蔗农收益。
(五)曹军华、李桂龙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四排山自来水厂投入使用的建议》(第126号)。四排山乡自来水厂于2022年12月由县住建局移交县国投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县清源公司)运营管理。公司接手后,发现水厂因多年未启用,各种设施老化等各类因素导致水厂运行不正常。县清源公司针对存在问题对水厂水源地进行了改造,聘请专业人员到水厂对机器设备进行检查。目前,存在问题已解决,四排山乡政府片区供水正常。
二、办理结果为B类的3件重点建议落实情况
(一)常黎斌、刘永平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大兴乡 14条已招标村组道路开工建设的建议》(第003号)。所提建议符合全县“十四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目前,14条已招标村组道路项目部分已开工。具体情况为:通自然村公路建设项目上级补助资金为35万元/公里,实施过程中,通村公路建设路面宽度4米,造价为80-100万元/公里,需县政府财政配套资金45-65万元/公里,因县级财政资金困难,配套资金无法按时拨付,导致部分工程推进困难。下一步,将通过争取化债资金支持,尽快完成14条已招标村组道路建设。
(二)宁博、周石水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临清高速公路遗留问题的建议》(第057号)。“十四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的重点是对村组公路进行路面硬化以及提高农村公路路面等级,所提建议不在农村公路建设范畴。经县交通运输局与临清高速公路项目公司沟通协商,目前正在进行新增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报批相关手续,待临清高速公路第二总包部制定处理方案报临清高速公路项目公司批准后,由临清高速项目公司负责解决因高速公路建设损坏导致不能安全使用的道路、桥梁、沟渠以及损失赔偿等问题。下一步,将持续加强与临清高速项目公司的沟通协调跟进好相关问题的解决落实。
(三)肖正强代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农村建房农户分户问题的建议》(第114号)。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和《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县公安局与县农业农村局协商后达成一致:由各乡镇为农户开具农户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证明。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农经〔2020〕5号),依法落实农村宅基地资格权,村民异地新建(含分户)申请农村宅基地时,先提供原址户口簿复印件,待按新址办完落户(分户)手续后再补交新的户口簿复印件。即:不分户也可以先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基于以上两方面,目前我县农村建房农户分户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