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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耿马自治县卫生和健康局  作者:  时间:2024-02-2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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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辖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的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6.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8.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9.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和人口监测家庭发展股、疾病防控和健康教育股、医政医管和中医药发展股、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股、防治艾滋病办公室。所属单位18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为机关本级。

2.事业单位17个,分别为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孟定分中心,耿马镇卫生院,孟定镇中心卫生院,勐永镇卫生院,勐撒镇中心卫生院,贺派乡卫生院,芒洪乡卫生院,勐简乡中心卫生院,大兴乡卫生院,四排山乡卫生院,河外卫生院,勐撒农场卫生院,孟定农场卫生院,华侨管理区卫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加强党的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党规党章,抓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加强党员党性修养和党性锤炼。制订工作计划方案,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二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度万名党员进党校”专题培训,持续强化党的政治理论武装、保密意识和法纪意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正面宣传、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抓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宣传队伍建设,加大信息宣传力度;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思想文化生活,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加大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力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加强卫生健康党务政务公开、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机要保密等工作。

2.夯实公共卫生体系,筑牢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屏障。持续抓实创卫工作保障,国家卫生县通过省级评估,创建国家卫生乡镇通过省级抽查,顺利获得国家卫生县、卫生乡命名。健康县城创建工作通过省级考核,力争建成云南省首批健康县城,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抓实健康教育工作,抓好慢性病创建示范区工作,通过省级评估,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逐年下降。抓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甲、乙类传染病报告率低于近5年平均水平,抓好免疫规划接种工作,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90%。持续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对登革热疫情做好防控。实施防治艾滋病“六大工程”,持续巩固提升全县“三个 90%”和“两个消除”成果。落实“逢血必检”措施,提高发现率。全面查找未治HIV感染者和病人、脱失病人,提高治疗率。

3.深入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进医共体人事薪酬制度、医共体内人员工资总额打包和基本公卫资金打包、改革,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和智慧医共体建设,统筹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组织高质量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提升重大疾病防控能力。

4.加强基层卫生工作。一是加快推进“一站一中心”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医共体牵头医院的技术和管理优势,建立对口帮扶工作机制,帮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快提升服务能力。二是扎实做好基层医疗机构的创等达标工作。三是各卫生院要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卫相结合,以防-治-管的模式,有效做到医防融合。四是加强村医管理。

5.巩固拓展健康扶贫工作成效。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保持健康帮扶力度不减、投入不减、人员不减,持续做好疾病分类救治,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聚焦落实慢病健康管理、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三类重点监测人群等健康扶贫各项政策,坚决守住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和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的两条底线。

6.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加大县人民医院“五大中心”建设力度,巩固提质达标成果,坚持不懈抓好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医疗服务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7.强化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大力推进电子病历评级、医院信息互联互通及区域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提升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功能。健全完善医院信息系统,开展智慧医疗服务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

8.加快推进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县中医医院住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孟定疾控分中心实验室综合楼建设项目,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有序推进。

9.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发展,提升县中医医院、乡镇中医馆、村级卫生室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

10.抓实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工作,以控制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为核心,紧盯重点目标任务,严防死守,确保母婴安全。

11.全力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卫生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咨询服务工作,推动法治思想融入卫生健康执法全过程。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虚假宣传和非法行医等医疗乱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日常监管、定期检测和个体防护用品管理等工作,确保劳动者健康安全。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血液安全、公共场所等综合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8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7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6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95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7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在职实有77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50人,财政差额补助222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34人。

车辆编制46辆,实有车辆4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05088848.3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1059411.48元,政府性基金1236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298836405.99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340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3386881.00元,上年结转结余149412149.87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442587000.55元,增长272.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其他收入财政拨款结余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2214823.08元,其中:本年收入143419411.48元,上年结转收入118795411.6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1059411.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236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8861711.69元,增长70.99%,增加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拨款结余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05088848.3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9854823.08元,其中:基本支出121222324.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656286.91元,下降6.66%,主要原因为上年清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项目支出128632498.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5157998.60元,增长447.97%,主要原因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上年财政拨款结余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236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40000.00元,下降17.6%。单位资金支出342874025.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3725288.86元,增长3647.77%,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预算增加;上年单位资金结转。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99155.13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83606.20元,主要用于行政性(行政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退休8859883.68元,主要用于事业性开支的离退休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62931.52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63872.96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228860.77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遗属生活补助开支。

2.卫生健康支出218633469.31元。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230687.67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265000.00元,主要用于病媒生物防治专项、爱国卫生、创建健康县城等相关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综合医院18948792.48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6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共体建设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50298728.25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469553.91元,主要用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8988081.78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844795.88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5461268.15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0258446.57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8580530.12元,主要用于重大传染病防控方面的相关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97416736.00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40000.00元,主要用于“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面的相关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354519.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助资金发放。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1849.02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职工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840451.84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6452.64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大病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老龄卫生健康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40000.00元,主要用于“敬老节”活动专项业务方面的相关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中医药事务-中医(民族医)药专项30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医馆建设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847576.00元,主要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相关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8522198.64元。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522198.6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4.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12360000元,主要用于县人民医院住院部楼建设,耿马县中医院住院医技综合楼建设,耿马县妇幼保健院(门诊综合楼)建设。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29924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9924100.00元)。

2.津贴补贴1218507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185076.00元)。

3.奖金551955.00元(其中:基本支出551955.00元)。

4.绩效工资37599507.60元(其中:基本支出37599507.60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362931.52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2931.52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42300.86元(其中:基本支出5042300.86元)。

7.职业年金缴费1663872.96元(其中:基本支出1663872.96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04273.45元(其中:基本支出1604273.45元)。

9.住房公积金8522198.64元(其中:基本支出8522198.64元)。

10.办公费3750278.63元(其中:基本支出238100.00元,项目支出3512178.63元)。

11.办公设备购置561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56100.00元)。

12.水费40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0.0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13.电费263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3400.0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14.邮电费104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4500.00元,项目支出40000.00元)。

15.差旅费1410787.11元(其中:基本支出53400.00元,项目支出1357387.11元)。

16.劳务费1504744.17元(其中:项目支出1504744.17元)。

17.印刷费1921893.40元(其中:基本支出29000.00元,项目支出1892893.40元)。

18.委托业务费8367872.18元(其中:项目支出8367872.18元)。

19.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20.工会经费995190.60元(其中:基本支出995190.60元)。

2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203.22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0元,项目支出57203.22元)。

22.其他交通费用348923.89元(其中:基本支出233400.00元,项目支出115523.89元)。

23.专用材料费19442542.07元(其中:项目支出19442542.07元)。

24.房屋建筑物购建732028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73202800.00元)。

25.基础设施建设2431187.00元(其中:项目支出2431187.00元)。

2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56259.00元(其中:项目支出2156259.00元)。

2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84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840000.00元)。

28.专用设备购置21236876.00元(其中:项目支出21236876.00元)。

29.退休费9443489.88元(其中:基本支出9443489.88元)。

30.生活补助2774917.22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727.97元,项目支出1520189.25元)。

31.奖励费1082059.00元(其中:项目支出1082059.00元)。

32.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41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64100.00元)。

33.大型修缮20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00000.00元)。

34.会议费15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5000.00元)。

35.培训费857583.68元(其中:项目支出857583.68元)。

36.维修(护)费5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50000.00元)。

37.无形资产购置72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7200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9581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95813.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2000.00元,较上年减少6500.00元,下降2.9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0.00元,较上年减少6500.00元,下降35.1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30次,共计接待260人次。

下降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00元,较上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重点项目:一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全县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使城乡居民逐步获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全县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艾滋病专项经费,最大限度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高检测的可及性,扩大检测覆盖面和抗病毒治疗覆盖面,规范治疗管理,提高治疗效果,消除母婴传播。三是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围绕“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深入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加快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开成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调控机制和治理体系,努力提高生育全程优质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回应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愿望。四是创建国家标准县城及乡镇,持续巩固提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使人均预期寿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等核心健康评价指标逐年提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6053.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423.12元,增长5.6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776981883.19元,其中,流动资产347336412.35元,固定资产209177248.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01952663.52元,无形资产4920082.33元,其他资产13595476.32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6992020.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317985.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配套经费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五、项目实施内容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遗传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0-6岁儿童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居民健康素养。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资金176.161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实施完成,根据工作计划分阶段实施,属于一次性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全县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非传染疾病。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36100000

  
附件【140361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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