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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


来源: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  时间:2024-02-2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76300000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属、褒扬纪念、帮难解困等法规政策,拟定实施意见、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协调落实移交安置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待遇保障工作。

5.指导做好伤残退役军人的接收、服务管理和优抚工作。

6.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和军人服务工作。

7.指导优待抚恤工作。组织指导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8.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9.承担耿马自治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政府机构行政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内设2个机构:综合股、优抚安置股,1个下属事业单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负责年度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及退役士兵、复员干部接收安置工作,主要包括岗位安置、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创业扶持等。

2.负责年度各类优抚对象(三属、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两参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老年退役士兵)抚恤补助落实工作。

3.负责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双拥工作。

4.负责全县军队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退休士官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其各项待遇。

5.负责全县烈士褒扬工作,充分发挥烈士陵园德育教育、国防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6.认真扎实完成好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单位职工退休5人、无军籍职工退休3人)。遗属4人,其中:行政职工遗属1人、无军籍职工遗属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情况说明:因机构改革,县民政局于2021年2月划转车辆至我单位。因耿马自治县行政车辆编制已满,该车辆编制只能划转我局下属事业服务中心,车辆编制为事业编。我单位是行政单位,车辆编制是事业编。故我单位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353756.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17490.7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上年结转1936266.11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35693.64元,增长36.5%,主要原因分析:因政策原因,人员变动及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资档次变动,特定类项目预算拨款增加,上年结转增加,造成调增。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353756.82元,其中:本年收入9417490.71元,上年结转收入1936266.11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17490.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35693.64元,增长36.5%,主要原因分析:因政策原因,人员变动及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资档次变动,特定类项目预算拨款增加,上年结转增加,造成调增。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353756.8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353756.82元,其中:基本支出8413930.7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11067.53元,增长13.6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及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资档次变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配套比例增加,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上缴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纳基数增加,造成调增;项目支出2939826.1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24626.11元,增长221.22%,主要原因分析:为提升改造烈士纪念设施,充分发挥红色基因传承、弘扬英烈精神。烈士纪念设施经费及烈士纪念日活动经费增加,项目指标上年结余增加,故造成调增。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07998.2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4019.8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152026元,主要用于部分优抚对象烈属生活补助及丧葬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伤残抚恤支出150272元,主要用于部分优抚对象伤残军人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29344元,主要用于部分优抚对象在乡老复员军人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义务兵优待1177502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及义务兵立功奖励优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105000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及烈士陵园的管理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2582767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人员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980000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和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422461.46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312942.8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培训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转干部安置552934.74元,主要用于军转干部大病及医疗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80000元,主要用于部分下岗退役士兵保险经费、政府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行政运行2779328.54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718560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日活动及慰问烈士遗属工作经费补助、春节慰问、八一慰问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0403.94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2254.86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860.25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险缴费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36066.31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58014.88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858876元(其中:基本支出858876元)

津贴补贴835188元(其中:基本支出835188元)。

奖金287079元(其中:基本支出287079元)。

绩效工资524400元(其中:基本支出5244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4019.84元(其中:基本支出344019.84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费152658.8元(其中:基本支出152658.8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894.51元(其中:基本支出50894.51元)。

住房公积金258014.88元(其中:基本支出258014.88元)。

公务接待费9730元(其中:基本支出9730元)。

差旅费2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000元)。

办公费708362.36元(其中:基本支出33170元,项目支出675192.36元)。

邮电费1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元)。

电费1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元)。

水费5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元)。

福利费6600元(其中:基本支出6600元)。

工会经费38183.28元(其中:基本支出38183.28元)。

其他交通费用107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00元)。

培训费312942.8元(其中:基本支出176000元,项目支出136942.8)。

退休费239540.14元(其中:基本支出107998.2元,项目支出131541.94元)。

抚恤金119316元(其中:基本支出119316元)。

生活补助5156984.9元(其中:基本支出3496902.2元,项目支出1660082.7元)

医疗费补助336066.31元(其中:项目支出336066.31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8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730.00元,较上年减少310.00元,下降3.0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730.00元,较上年减少310.00元,下降3.0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3次,共计接待15人次。

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2939826.11元,其中:

(一)褒扬纪念经费105000元

(1)烈士纪念日活动经费55000元,认真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负责烈士褒扬工作,为前来参观祭扫的社会各界群众提供服务,认真扎实开展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承前启后,继往开来。

(2)烈士陵园管理经费50000元,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做好英雄烈士保护工作。

(二)退役安置支出574599.8元

(1)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80000元,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设施意见》有关规定,对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足月发放生活补助,顺利发放。

(2)部分退役士兵两保接续补缴经费100000元,根据《中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集中补缴收官工作的通知》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补缴条件的退役士兵,继续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受理等相关工作。

(3)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经费183541.94元,确保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补助按时发放,做好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经费136942.8元,通过深入开展退役士兵适应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提供支持帮助,提升退役士兵综合素质,提高在就业创业市场竞争力。

(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74115.06元,确保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金按时发放,做好军转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三)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718560元

双拥、春节、八一慰问经费718560元,按照双拥慰问惯例,本着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对重点优抚对象,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军休干部及遗属,军队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及企业军转干部进行慰问。紧贴部队官兵和优抚安置对象,重点做好加强热爱国防崇尚荣誉宣传教育,补助基层部队排忧解难,推动双拥工作在基层有效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四)义务兵优待支出251500元

义务兵优待支出251500元,通过中央财政对地方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给予补助,逐步缩小地区差异,保障年度征兵任务顺利完成。

(五)优抚对象补助1290166.31元

(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36066.31元,对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等费用进行补助,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2)优抚对象生活补助954100元,通过发放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8583.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61.76元,增长1.47%,主要原因单位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799693.63元,其中,流动资产1626930.73元,固定资产17276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6283.9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276.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新增资产配置、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新增资产配置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烈士陵园管理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按计划完成烈士陵园管护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负责烈士褒扬工作,为前来参观祭扫的社会各界群众提供服务,认真扎实开展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绿化美化陵园环境,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依法履行职责,做好英雄烈士保护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5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稳步推进,在项目周期内完成2024年度烈士陵园管护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提高服务质量,开展“红色旅游”教育活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做好英雄烈士保护工作。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76300111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2024022909272700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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