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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  时间:2024-02-2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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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耿马县乡村振兴局,作为耿马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根据耿编发〔2021〕10号文通知,耿马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耿马县乡村振兴局,为耿马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由耿马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县乡村振兴局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和业务股。下设2个股所级事业站所。分别为扶贫开发项目规划站、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突出“巩固”,狠抓机制完善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持续围绕“三保障”、饮水安全、产业发展、务工就业、政策落实等方面,常态化开展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对未消除风险户、2023年收入下降户,压实帮扶包保责任,落实帮扶政策措施,增强脱贫群众发展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和基础设施管护,确保各类资产保值增值,各项设施长效稳定运行。

二是突出“拓展”,全面做好衔接。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底线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稳妥推进政策举措、工作机制、机构队伍衔接。健全完善机制和办法,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不折不扣抓好巩固衔接的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抓好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的落实,抓好教育、健康、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兜底保障、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消费帮扶等政策的落实,全力推进巩固衔接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突出“增收”,多措并举推进紧扣群众增收这条主线,深入实施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动脱贫人口增收。把产业就业作为脱贫人口增收主渠道,做强做优“糖、茶、果、菜、牛、胶”等优势特色产业,常态化开展“点对点”输送劳动力外出务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确保就业规模和收入只增不降;促进产业帮扶提质增效,提高脱贫群众生产经营性收入;提升兜底保障水平,实施分层分类保障救助,不断增加转移性收入。深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和管理,建好用好配套产业项目,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积极推进闲置资产集约化利用,盘活搬迁群众的宅基地、承包地、山林地,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可持续。

四是突出“治理”,建设宜居环境。认真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示范引领,坚持系统推进,强化宣传引导,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纵深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坚持抓党建促振兴,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耿马县乡村振兴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185224.6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55457.16元,政府性基金19798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200.00元,上年结转449767.47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434767.47元,非财政拨款结转15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40799.32元,增长88.9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政策原因,人员变动及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资档次变动,特定类项目预算拨款增加,造成调增;二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70024.63元,其中:本年收入4635257.16元,上年结转收入434767.47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55457.1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9798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675599.32元,增长111.74%,主要原因分析:因政策原因,人员变动及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资档次变动,特定类项目预算拨款及上年结转资金增加,造成调增。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185224.6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070024.63元,其中:基本支出2389728.1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97.15元,增长0.2%,主要原因分析:因政策原因,人员变动及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资档次变动,造成调增;项目支出2680296.47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加2680296.47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特定类项目预算拨款及上年结转增加,造成调增。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1152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4800.00元,下降67.09%,主要原因是预测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拨入的沪滇工作经费、县税务局返还代扣手续费等非财政拨款资金有所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行政运行1860450.55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全局人员工资福利及一般公用经费的支出。

2.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65929.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成果画匾制作、脱贫攻坚期间资料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1983.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部分的退休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8107.52元,主要用于全局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7624.24元,主要用于全局行政性开支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3598.47元,主要用于全局事业性开支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883.34元,主要用于全局大病医疗保险的支出。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1979800.00元,主要用于2020年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驻村生活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171080.64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10.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贷款奖补和贴息434567.47元,主要用于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582984.00元(其中:基本支出582984.00元)。

2.津贴补贴434604.00元(其中:基本支出434604.00元)。

3.奖金136153.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6153.00元)。

4.绩效工资525444.00元(其中:基本支出525444.00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8107.52元(其中:基本支出228107.52元)。

6.福利费7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500.00元)。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1222.71元(其中:基本支出101222.71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186.65元(其中:基本支出34186.65元)。

9.住房公积金171080.64元(其中:基本支出171080.64元)。

10.办公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

11.水费2000.00元(其中:基本支2000.00元)。

12.电费2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00元)。

13.邮电费117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0.00元)。

14.差旅费5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300.00元)。

15.公务接待费3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600.00元)。

16.工会经费26228.64元(其中:基本支出26228.64元)。

1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

18.其他交通费用52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2800.00元)。

19.退休费21983.4元(其中:基本支出21983.4元)。

20.生活补助1982233.6元(其中:基本支出2433.6元,项目支出1979800.00元)。

21.印刷费165729.00元(其中:项目支出165729.00元)。

22.会议费5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50000.00元)。

23.培训费502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50200.00元)。

24.个人农业生产补贴434567.47元(其中:项目支出434567.47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6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0.8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6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5.2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36人次。

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耿马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重点项目为“2020年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驻村生活补助经费”。

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1528.64元,(其中:行政单位151528.64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68.4元,减少5.47%,主要原因分析:因年内退休人员增加1人,故公用经费较去年减少,相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耿马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12116427.18元,其中,流动资产11982231.01元,固定资产134196.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7345.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5566.2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耿马县乡村振兴局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0年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驻村生活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耿办字〔2018〕34号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县乡村振兴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

项目形式:个人补助类

项目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

五、项目实施内容

县级下派的驻村工作队员、大学生村干部和驻村选调生,按实际考勤给予每人每天50元(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助,由县财政将经费拨到县乡村振兴局,每年工作结束后,由县驻村办提供考勤情况,按个人实际考勤发放。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资金19798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实施完成,根据县联席办提供考勤情况,按个人实际考勤发放,属于一次性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的实施,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62800111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22909511353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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